這裏的「動力」就是亞里斯多德為了描繪一個事件的發生過程(the process of becoming)所說的「動力因」(the efficient cause),連同其它三個「質料因(the material cause)、形式因(the formal cause)、目的因(the final cause)」,合稱「四因」,以解釋事物完成其終始過程的原則、或事物存在所必須具備的四大要素、乃至任何自然物或人造物的感性實體所可以變化的四個原則,堪稱精湛,但其「動力因」或因語言的關係,而不能說清楚,蓋因「動力因」絕非「事物的構成動力」那麼簡單,而是其「動力因」有一個「靜態因子」潛伏其中,令其「動靜」相待於其「不動」之狀,亦即「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動靜互生」、「動靜相待」,是謂「動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