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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好怪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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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9803
時間:
2018-4-10 16:11:50
標題:
好怪的合約
小弟今報到一家公司是合約制,這合約是有三個月時間,奇怪的地方是內容提到資方有權在任何情況下解除這份合約!
疑惑的是合約不是保障三個月嗎?怎麼還有這一款呢?
作者:
低調不來耶
時間:
2018-4-10 17:47:52
那是幹話啦..
資方有權解約..
勞方也有權不接受阿..
加油..
作者:
Jj1000
時間:
2018-4-11 10:50:27
小心,小心,不了解就簽下可能會很麻煩。
作者:
第五次元
時間:
2018-4-12 12:25:37
簡單講就是3個ˊ月試用期
試用期未滿前可以隨時解雇
你要注意的是過了3個月後的事
如果整個合約只有3個月,還是走人吧!
合約應有雙方的責任義務,注意看就不吃虧
作者:
Manarics6
時間:
2018-4-12 15:45:52
我前公司也是這樣寫,當時沒想太多還是簽了
不過覺得有簽沒簽好像一樣
而且過了試用期薪水也沒有像當初說的會增加
覺得很..........
作者:
verge5600
時間:
2018-4-30 14:29:44
3個月只是試用期 但資方其實看你表現不佳 工作態度不好等等 就會提前叫你走人 所以這是你要變通的地方 資方就不用說了 雖然貴為勞工但是腦袋也要活用啊
作者:
可樂沒氣
時間:
2018-5-3 18:15:14
就是試用期囉,看你工作表現,能力,交際...等方面好不好囉
我倒是簽合約的時候沒看到這一項,我想應該是我沒認真看吧
滿三個月我就找老闆談薪水,被老闆嫌太快XDDDDD
作者:
山澤損
時間:
2018-5-3 22:06:39
您給他想一下,
資方隨意解雇勞方這種事兒會不會合法?
契約凌駕法律的咩?
資方要耍賤也得動腦筋掩飾或鑽點漏洞.
這麼明顯耍呆的契約怎麼可能有效.
作者:
s19791128
時間:
2018-5-3 23:55:52
版主:這個汝不用擔心啊
資方有權在任何情況下解除
這一條是說,版主汝在公司
、工廠裡有不符合規定或違反
公司、工廠規定等等的...公司、
工廠可以解除跟你的合約啊
簡單來說:就是你明天不用來了(上班)
也就是講你被炒魷魚了(拜拜)
這樣版主汝懂了嗎?^^
PS:這是每一家的公司、工廠或老闆請人
來上班、工作時都會有這一條啊(一定
有)
所以大家或每一個求職者都要去知道的
東西啊^^
2.不過我想大家應該都看的懂這個意思啊
^^
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不管在那個地方工
作
、上班都應該要知道,每一家公司或工
廠
老闆等等的...規定啊^^
作者:
chutaubing
時間:
2018-5-4 01:27:57
合約要小心看!
作者:
key00
時間:
2018-5-12 10:38:56
不了解就簽下可能會很麻煩
有疑問就不要做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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