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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法藏因地第四)2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8-4-23 05:53:11
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法藏因地第四)27
「究竟」岸者,究竟涅槃之位也。「無明」癡之異名。
《大乘義章》曰:「癡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
無明貪瞋,即三毒。由於智慧到彼岸,並因三昧之力,故三毒永無。
三惑(見思、塵沙與無明)俱盡,過失皆亡。
「三昧」者,正定,正受,等持。《探玄記三》曰:「三昧,此云等持,離沈浮故。
定慧等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也。」
至於諸三昧中,唯有念佛三昧,最尊如王,至貴若寶,故《大集經》中稱之為寶王三昧,此處所指,應即此三昧也。
末後「力」字,表以上種種盛德,乃由此三昧力也。
故云:「無明貪瞋皆永無,惑盡過亡三昧力。」此六句願文,以智慧為首,以寶王三昧及定慧等持為結,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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