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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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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8-5-12 05:48:28
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62
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曰:「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但善導大師《觀經疏》另有一解。謂五逆謗法,不得往生者,乃佛止惡之意,方便之說。
疏云:「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
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
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
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
亦不是不攝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過也,至也,見《字彙》)於多劫。
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
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合贊》宗之亦云:「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機、已回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
意為:所言除者,實為止惡之意,使未造惡者,不敢造也。
若是已造者,但能回心,懺悔念佛,則仍舊攝取,無有遺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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