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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逛街被栽贓時怎麼辦.... (必看) [列印本頁]

作者: 小犬    時間: 2006-11-27 02:23:26     標題: 逛街被栽贓時怎麼辦.... (必看)

逛街被栽贓時怎麼辦.... (必看)
朋友在逛士林夜市時,口袋開開,沒裝什麼,反正也不會被別人偷。
突然 走過某一個道路中間的攤販,一堆人突然擠過你身邊, 覺得沒什麼,反正口袋是空的,也沒東西給他偷。
不過才往前走幾步,〝少年ㄟ~~ 作賊ㄚ不好歐〞老闆說。
我朋友被老闆拉住了,我們當然是驚訝一陣,"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還我" 老闆說。
我們不理他,我們又什麼都沒做,往前走。突然好像計畫好的一般,身後出現五六個看似流氓的人,〝偷拿別人的東西還想跑,走,來去見警察〞說著就被抓回去攤位前,被拖到老闆身邊,老闆手一伸到我朋友口袋,竟然拿出一個東西,明明口袋就是空的。
老闆用很平常的口氣,假裝教訓我們一頓,最後面說了一句〝好啦!小孩子還有前途,不要報警,私下和解好啦!這件東西200罰你50倍就好〞
一群人還有6個兇神惡煞看著我們,我們當然也是明辨到底,不過老闆卻是無動於衷,路過的人也好像在看戲、看小偷的眼光在我們。
好吧!我自認倒楣,去提款機領個10000 出來救人。 老闆拿到錢後,卻在奸笑說〝以後好好做人阿壞路不能走阿〞
現在,不只要小心被偷東西,也要小心不要口袋被塞東西,被當作小偷敲詐。請大家告訴大家要小心。

〈以下正確方式〉
我朋友也有發生過,不過是在師大夜市...
結果他完全不理會,就跟老闆說,到警察局ㄚ,驗指紋就知道了。
隔天指紋報告出來, 結果上面只有老闆的指紋,沒有我朋友的指紋,後來警察還問我朋友要不要告那老闆。
所以啦,這些混蛋就是抓住一般人不想惹事的心態來敲詐你。
以後沒有就沒有,上警局驗個指紋ㄚ,別當冤大頭,千萬別碰那個商品喔!
〈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 NO TOUCH,但也要小心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而留下指紋等証據。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如何還是絕不動手碰、不接觸!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俾核對來準備訴訟,保障好人,根絕歪風!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PS:請用力傳給你的好友!
作者: 皮皮之家    時間: 2006-11-27 02:56:53

偶是那個老闆啦
你這樣敎人家
偶還要不要做"生意"阿
作者: 90203    時間: 2006-11-27 04:14:51

遇到這種情況  還是到警察局解決的好
不然只會讓那老闆越來越囂張....
感謝你分享這篇文章...我也會提醒身旁的人們小心的
作者: 李翰鵬    時間: 2006-11-27 09:17:49

  現在的詐騙術,越來越誇張!

樓主碰到的情形,我還是第一次聽

到,以後會小心注意,多謝了 !
作者: lengwang    時間: 2006-11-28 20:53:46

這種詐騙方式就是在鑽你遇到這種突發狀況
無法及時反應來騙錢的
其實如果能夠當場冷靜下來想想
這漏洞重重
哪有人一抓到小偷
旁邊就會有人圍上來
若是態度強硬
大不暸上警察局
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他們一定會作賊心虛
不敢去
這樣狐狸尾巴很容易就露出來了
作者: 色豬人    時間: 2006-11-28 21:16:09

沒錯沒錯
不過大家另外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其實比較容易發生在~
你的手已經把東西拿起來端看~
缺德的老闆就是看準這個時候上面有你的指紋...啞口無言
至於罰幾百倍...妳寧願打電話直接叫警察來,也不要聽他在那邊攪什麼罰幾百倍
沒的是!!頂多你賠他原價!!而且這種情況下賠原價也不可能~~
沒做的事就跟她周旋到底
作者: 山城隱士    時間: 2006-11-29 20:25:48

古人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確實有他的道理
作者: jaymin    時間: 2006-11-30 15:23:32

哇哩咧∼∼∼這個頭家金白目哦!虧你說出這個例子:
讓我們SOGO的人多了一份新知識∼∼∼
在這我先以全SOGO的人跟你說聲謝謝!
作者: 芸芸    時間: 2006-11-30 16:56:44

真ㄉ是人心叵測啊!要防止別人就要先學會保護自己,真ㄉ只有指紋才能赫止換心眼ㄉ老闆之敲詐,
世間事往往會遇到有理說不通讓自己很無奈,所以多吸取別人ㄉ經驗當作自己ㄉ經驗,可讓自己免受傷害
.以助傷害減到最低.非常感謝您提供寶貴ㄉ經驗.感恩!
作者: 酷拉智    時間: 2006-11-30 17: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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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隨便閒晃    時間: 2006-11-30 21:18:48

敲詐喔!真的要堤防一下阿!不然可當冤大頭了!
感謝大大分享!
作者: Top鋐    時間: 2006-11-30 23:17:09

直接到警察局去讓警方去處理~謝謝大大提供這文章~我也會跟朋友說要小心避免發生

《 本帖最後由 Top鋐 於 2006-11-30 23:18 編輯 》
作者: 方塊三    時間: 2006-12-1 04:55:22

毫無疑問的

不管是不是偷竊  "老闆"的行為 已經構成"恐嚇取財"

所以....打電話報警是正確的做法

順帶一提 罰50  100倍之類的話  說說無妨   真正硬要實施  
會吃上官司的........私人是不能執行類似公權力的強制行為的
作者: whsu0928    時間: 2006-12-2 13:36:33

真是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啊 !
希望每個人在遇到這種情形時, 一定要堅持到底
不要因為怕麻煩讓壞人有可趁之機.
作者: 閒雲野雞    時間: 2006-12-2 22:15:56

這也是一個騙術!記住這一個社會已經很混亂!事情一發生一定要小心的應付!!不要心急 !
找警察來也是一個好辦法!!
作者: 松島楓    時間: 2006-12-2 22: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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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奇狗    時間: 2006-12-3 01:49:22

謝謝分享..喁會多注意呀..謝謝
作者: sogo999    時間: 2006-12-3 14:19:29

真的事有夠機車ㄟ
連這樣的手法也在用
就之能宣導這樣的騙局不要在友人上當了
感謝大大的分享囉
這樣我們才可以免受金光黨的欺負阿
感恩囉
作者: 陳香美    時間: 2006-12-12 23:00:52

真是卸卸你的告知
原來社會是如指的黑暗

感嘆!!
作者: zzenn63093    時間: 2006-12-12 23:21:56

現在的社會真是人心險惡~雖然也有光明面~可是險惡的那面卻千萬別疏忽了~很有可能因為自己一時的疏忽惹禍上身~如開版大大說的~保持冷靜已對~以牙還牙見招拆招囉
感謝開版大提供ㄉ訊息~謝謝^^..
作者: qaz7699    時間: 2006-12-12 23:29:46

人心險惡不得不防~防人之心不可無~只因要好好保護自己~謝謝大大
作者: arion    時間: 2006-12-16 15: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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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orzs    時間: 2006-12-21 17:41:48

真的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以後凡事小心為妙。
作者: tmac01    時間: 2006-12-21 18:43:56

真的有這回事..有這樣的手法..我真的感到生意人的奸詐..
他們的心有很到這麼很..
作者: 金庸小朋友    時間: 2007-1-25 20:05:07

其實在任何店家所列的偷竊罰款100倍 這根本是無所謂的條文 店家既不是司法單位也不是行政單位如何訂定罰款 這只是暍止的標語 除非真偷竊願負擔刑事上的責任 頂多是賠償同金額的損失 如未偷竊遭污陷我還是建議請員警 一方面澄清一方面可反控告繼而得出精神上名譽上賠償 所以不要凡事自認倒楣 很多事要懂得保障自己 我哥之前帶小朋友去家X福買玩具 因收銀員未將磁條消磁 造成出去後警鈴大作 該店人員未經查詢 及大聲吆賀偷東西  小偷 造成小孩 大人都被一群人圍觀 事後竟只說以後東西買了要注意 媽的誰會知道有沒消磁 且引起一推人觀看 也沒向大家說明 害我哥一直被問認為小偷 因此我邦提出訴訟 他才願和解 並非是因那一點點東西還是金錢 而是因為這污陷對人的傷害太大了
作者: 赤腳男孩    時間: 2007-1-25 22:04:44     標題: 回覆 #1 小犬 的帖子

哈哈~~這個我早就知道嚕!!   不過大大也滿聰明ㄉ  隨機應變
作者: ca257368    時間: 2007-1-25 23:14:24

依照中華民國ㄉ法律規定
偷東西沒有要罰50-100備ㄉ規定
所以不要被人唬ㄉ一愣愣ㄉ
作者: 無知    時間: 2007-1-26 0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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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碩豪    時間: 2007-1-26 13:35:34

夭壽喔這個手法
不過遇到事情真的要鎮定
能把那個[勢]拿出來就拿出來
作者: 薄荷糖    時間: 2007-1-26 18:40:20

這...這老闆也太狠毒了吧...50倍...
現在這種歪風真的愈來愈誇張了
連這樣子的行為都有!
(聽都沒有聽過,看的時候還驚訝了一陣子)
大大說得對,能不碰還是別碰的好...不然真的被栽贓可不好了
(我們的社會已經愈來愈黑暗了嗎?)
也許一說要驗指紋,老闆一心虛就會退縮了也說不定
沒有偷竊的人光明正大,當然要跟他們周旋到底囉!
謝謝大大,又多了一項新知識,以後會多注意的!
作者: kbird90090    時間: 2007-1-26 20:48:44

台灣有這種人阿
如果有的話就抓起來打算了
不知道你損失一萬塊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可是委屈你了
作者: louis0211    時間: 2007-1-28 13:14:03     標題: 回覆 #1 小犬 的帖子

但是這案子不算是重大刑案,
叫條伯伯驗指紋,他們理我們嗎?
作者: nj193u4    時間: 2007-1-28 14:44:19

................ 很無言
人類已經腐敗到這種成度了ㄇ??
腳踏實地ㄉ打拼ㄅ        臭老闆
作者: 小胖胖衝仔    時間: 2007-1-30 00:55:19

恩恩 這種詐騙行為真的蠻恐怖的阿 還好我看到了 不然哪天發生在我身上 還真的是錯手不急阿
作者: m1125921    時間: 2007-1-30 02:06:03

不做壞事,什麼事都不用怕,報警,司法會給你一個公正,

法律是,保護董法律的人。

就算是偷東西,小偷罪不重,再來罰50倍,可以告他,恐嚇。

一般來說,書局逮到拿東西的小偷,大都是通知家長,再以商品售價購買,

報警的機率不大阿,經驗多多累積,多多問人,

大家一起成長。
作者: goodpig    時間: 2007-1-31 11:43:43

謝謝大大分享
以後如果有遇到此類事情
就知該如何應變
作者: nissan3263    時間: 2007-1-31 15:55:39

謝謝大大分享這則重要的事情
逛街時如果被這種惡棍栽贓的話
真的是衰閉了
大大分享自己的經驗來做為我們的警惕
實在是很感謝你與我們的分享
下次如果自己或是朋友遇到相同的事.
就可以知道該怎麼做了.
用這種方法來陷害人真的很過份
作者: nagasawa    時間: 2007-2-1 02:45:21

= =這個社會真的是變勒

以前是要小心東西被偷

現在變成要小心被栽贓嚴重
作者: 戰8210    時間: 2007-2-1 03:20:59

沒人說,我還真不知道有這樣的事= =
現在的人真恐怖,連這樣都想的出來,下次去逛街要特別小心的= =
就算被栽贓,也不要去碰那樣東西= =直接手機拿起來,自己打110= =自己報警
叫警察來驗指紋
我還滿常去士林的= ="
下次在去= = 一定要先注意 把自己口袋跟包包 扣好
作者: 逍遙1412    時間: 2007-2-1 08:27:57

謝謝大大提供的資訊....

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現在一堆詐騙的事件都是等著讓人受騙上當...其實就是利用我們人不敢

去報警的心態...怕這種事還要上警局...所以就吃定我們...一定會私下和

解...

《 本帖最後由 獨步九州 於 2007-4-4 07:18 編輯 》
作者: cond6968    時間: 2007-2-1 21:46:18

哇賽...居然這樣的阿
真是太過分了..
作者: 101211    時間: 2007-2-1 23: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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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uejim    時間: 2007-2-9 20:07:26     標題: 回覆 #1 小犬 的帖子

建議我們那位杜部長.把這麼好的生活常識放到課本裡好嗎.
作者: rulala    時間: 2007-3-28 15:45:59

這種事我倒是第一次聽到....

不過當遇到時,千萬不要怕麻煩,找警察就找警察.

詐騙集團通常都很低調,事情鬧愈大愈好.

我想以後到人潮多的地方是要好好注意自己的口袋囉!
作者: lag9782266    時間: 2007-3-28 18:26:39

這個會不會太誇張阿 還有這種手法的喔 下一次就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作者: 無筵    時間: 2007-3-28 21:54:29

這招很多不良警察也會
臨檢你 然後從車廂找出一個你從沒看過的東西 這時候你千萬不能拿
你要說 這不是我的 警察如果應說你的 你就說驗指紋阿
這時候警察沒龜起來才怪
警察...我不是說都不好 也有好的警察
我感覺很多警察...專找一些小咖的 或找人麻煩
遇到抓槍枝的 跑的比我們這些老百姓還遠
作者: amg    時間: 2007-3-29 02:31:34

地痞流氓兼詐騙集團.., 謝謝分享
作者: lineagef    時間: 2007-3-29 13:14:46

...有比較簡單的方法嗎
雖然這樣有獲得解決
但...浪費了好多時間
作者: 伊蓮娜    時間: 2007-3-30 03:08:17     標題: 回覆 #49 lineagef 的帖子

當然有!!!
首先,出門不穿有口袋的衣服和褲子,把1000塊折好放在鞋底....
然後付錢的時候就把鞋子脫下來,把錢遞給老闆....
順便再要一個放食物PE塑膠袋,把找的錢放在裡面!
任何東西,老闆要給塑膠袋都說不用了!買的書和物品,立刻用筆寫上名字,順便在不容易察覺的地方,留下你個人專屬的記號<上面最好有DNA之類的東西>
想栽贓,他也得先找到能讓他塞的地方~

辦法有點爛,可是保護自己呀...
作者: louis0211    時間: 2007-3-30 09:59:46

治安變的不佳
受傷害的卻是一般的老百姓
我同學之前也是在夜市
被幾個人硬架去畫東西
這是什麼社會丫?
夜市人那麼多的地方
竟然也會= =太離普了
作者: georgebogo    時間: 2007-3-30 11:57:16

什麼樣的詐騙手法都有
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現在的社會真的病了嗎?
作者: p5585f    時間: 2007-3-30 19:38:34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真ㄉ是人心叵測啊!要防止別人就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作者: WRC    時間: 2007-3-30 22:56:26

各位大大只有小心為上但遇到時也要為自己爭取權益
作者: 林志興    時間: 2007-3-31 08:40:57

對啦~逛街遇到這種老闆真的是觸霉運
不過這種詐欺的人遇到一定不要放過~不然他還會去害別人
自己走的正.行的穩是最重要~不過有些老闆會看準顧客所觸碰的東西
在加以恐嚇.所以我們最好養成習慣就是.動眼不動手. 不然被栽贓
也只有無言以對了. 在不然 請各位客戶戴手套吧!...
作者: 左左    時間: 2007-4-1 01:09:00

沒被騙過還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反應.在下會緊記在心
謝謝大大的提醒....
作者: gidamsi    時間: 2007-4-1 06:27:29

現在的人..真得很會搞心裡戰耶..

還好有聽大大這麼一講..

以後..萬一有這種事

就不能去碰那商品了
作者: play74068    時間: 2007-4-1 12:22:39

報警是正確的方法
別留下指紋是聰明的招式

多上SOGO生活常識
保證比雅X知識更加有知識
作者: tattooming    時間: 2007-4-29 16:35:44

寧願,打電話叫警察來也不要哩他在那邊漫天叫價罰幾百倍
!!頂多你賠他原價!!而且沒做的事就跟她周旋到底  說起來這總騙子因該比妳還怕事::打電話叫警察來的話
他不一定比你更不願意      謝謝妳的告知
作者: 豬哥哥    時間: 2007-4-29 22:54:10

挖...照這樣來看 我以後出門都要戴手套了 這樣被栽贓的時候才不用怕會沾上指紋
作者: chiaokonew    時間: 2007-4-30 07:13:07     標題: 舊版了

這已經是很久的現在早就很多新招了阿
作者: 紫星戀雨    時間: 2007-4-30 23:58:17

假如是我的話一定會告死那個老闆,起碼也要要求個10萬當精神賠償!
作者: nhfist    時間: 2007-9-15 21:07:44

妳還領錢給他喔  拜託阿  這種x人
作者: h1226    時間: 2007-9-16 00:22:19

個人認為這篇文章可能有以下幾個問題
1.就個別案例而言,不可能驗指紋
2.本來認為是有無竊盜的犯意,是客觀看主觀,且於法庭上需由檢方證明
3.如果有案例上的情事,於實務上可能有恐嚇罪的問題,老闆方面
所以呢,如果有遇到以上之問題,建議還是找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
作者: totoro999    時間: 2007-9-16 0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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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gggggoo    時間: 2007-9-22 21:36:01

那老闆也太畜生了吧!用這種招!
作者: 興聯太子    時間: 2007-9-24 12:20:58

現今世風之下已致人心惶惶
經濟不景氣許多詐騙陳出不窮
此篇知識敎導他人自保
希望大家多多注意
作者: MMIIPP    時間: 2007-10-26 15:46:40

是哪一個老闆阿
有沒有詳細的資料
以後遇到小心為妙
作者: kjlll    時間: 2007-10-26 21:18:04

真誇張的老闆耶,現在怎嚜都一堆怪怪的人阿...
作者: 小說頻道    時間: 2007-10-27 02:08:38

十分感謝分享這經驗.以及如何處理的方法
希望不會那麼倒楣.會碰上這種事情
作者: jason608    時間: 2007-10-29 11:07:37     標題: 真倒楣

真的是很倒楣喔
有控該去拜拜 解解運
作者: k38695106    時間: 2007-12-5 01:10:24

原來還有這種例子
有個前例,以後我會多加小心的!
作者: gop3363    時間: 2007-12-11 21:11:04

現在的詐騙術,越來越誇張
作者: c.y.m    時間: 2007-12-11 22:07:59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現在說出來破解之道,改天他會變別的方法詐騙,
世風日下~只有一切謹慎吧!
作者: 煙斗文    時間: 2007-12-12 1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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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得遺忘    時間: 2007-12-14 18:24:53

哇!真的好險喔!
這也是我不知道的詐騙事件耶
詐騙集團都沒好下場
作者: grace1987    時間: 2007-12-15 12:44:48

天哪!好過份喔!
怎麼會有這種人啊!過份!

因為我偶爾假日會去士林逛~
感謝大大您的提醒喔~~
我會多多注意的~~

感恩~
作者: 小小熊    時間: 2007-12-15 17:11:49

這篇文章真是有幫助喔
以後會小心注意
作者: 狐貍    時間: 2008-3-29 01:39:48

現在的詐騙手法是真的越來越多變了,
大家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已,
被栽贓的話,
不是自己的東西就真的不要碰,
免得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重點是一定要報警,
讓警方處理,比較不會有被坑的情形出現!
要是在大賣場裡面被人污陷的話,
不要碰東西,也不要給他搜身(連警察都沒有權力更遑論是業者)
找警察來,
有公權力的人在當場見證,
可以還你清白,
你還可以反告那個業者,
向他索取精神賠償費用(以前上課有學到啦,是法律與生活的課程)
台灣人大都不太會保護自己,
通常都是被業者欺負的份,
所以大家要懂得保護自己喔!不要傻傻的被當凱子削!
作者: larks1006    時間: 2008-3-29 09:38:00

看完這篇文章後 又多長了一些見試
非常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SAM8426200    時間: 2008-4-27 01:00:02

我之前有被誤會偷東西 那種感覺很討厭而且你會很緊張因為怕被誤會因為自己真的沒做
作者: t0681022    時間: 2008-5-10 23:16:12

詐騙手法~一貫的技倆呀~
其實只要比他態度強勢一點
講話氣勢不要弱
最好把所有附近的人都召集起來
把氣勢做出來
才不相信他們還會有誰那麼厚臉皮的
一直栽贓嫁禍
讓大家來評理呀
只要自己不理虧
誰要心甘情願的賠呀
反正他們都已經那麼盧了
還怕他們喔....
各位~你們說是不是呀...??
作者: 木柵動物園    時間: 2008-5-13 1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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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xon0607    時間: 2008-5-15 21:21:05

這世上騙術無奇不有...
大家要小心才是...騙人的真的很ㄐ車
作者: 豆花吹吹風    時間: 2008-5-16 1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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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天九    時間: 2008-5-17 15:54:56

現在不管發生什麼事都盡量不要私下解決,不然都是只有被坑而已.不過此時社會太亂了警察都不見得能信而你的文章讓我們多了解一件事
作者: kuangyuan    時間: 2008-5-20 22:54:16

這種詐騙手法太多了!

另一種就是假車禍!

真是防不慎防!
作者: 94594594    時間: 2008-6-7 11:48:22

這招好   打死不碰那東西   他大聲你要比他更大聲說  好阿  叫警察  我們來警局驗指紋   

可是如果是棉類的  找不到指紋怎麼辦~~  想想.....阿不然可以怎麼辦  就....還是叫警察吧
作者: l785634121    時間: 2008-6-7 16:41:22

這世界有許多不肖的商人,
爲了謀取暴利,
可謂是不擇手段,
各種喪盡天良的事都做得出來,
身為善良百姓的我們,
也不得不堤防,
終究人心不古啊!
作者: 走狗宗    時間: 2008-6-8 01:57:25

那位老闆也太缺錢了吧
缺錢又缺德
作者: 亦鐵    時間: 2008-6-8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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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蒼風凌雲    時間: 2008-6-8 20:31:03

夜市發生這種事的機率還蠻大的

之前就有聽說過

所以真的要好好防範
作者: jihyen    時間: 2008-6-20 00:25:27

現在時機不好 歹徒真的是花招百出所以以後做任何事還是要小心為妙
作者: mortysteve    時間: 2008-6-21 23:32:16

太棒了˙0˙又多學到一招~以防萬一阿
作者: KULW    時間: 2008-6-25 1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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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mapjake    時間: 2008-7-28 07:45:49

其實這種敗類大家要揪出來因她食髓知味訛詐不只你一個但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作者: A8S7100    時間: 2008-7-28 22:25:21

真是有用的經驗談 應該傳閱
作者: hardrain    時間: 2008-8-3 22:59:39

唔..
這真是個妙招
可是在那情況下
很難不去碰的說
作者: wubinsam    時間: 2008-8-6 12: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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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j6693524    時間: 2008-8-12 15:32:30

我認為遇上這件事時><

千萬不要自認倒楣

要不那些壞人一定會

把你吃的死死的><

諾它還硬說是你偷的話><

那可跟他說我們去警察舉或

引來許多路人><

還有可以教你朋友作證喔><

感謝大大分享><
作者: niel127    時間: 2008-8-31 11:34:54

黑心店家小心點總是比較好的

這幾個夜市也要多提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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