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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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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8-5-23 05:49:05
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17
上章中,從「至於成佛」以前,表第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定中」以下,表第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從第四十四以下諸願,皆為彼國以外,他方菩薩,聞彌陀名,得殊勝法益之願。
首第四十四,為聞名得諸三昧,至於成佛之願。「逮」者,及也。
《易繫辭》「水火相逮」。註曰:「水火不相入,而相逮及。」
又逮者,追也。據《會疏》意,令聞名人,即時得諸三昧,故言「皆悉逮得」。
《宋譯》曰:「所有十方一切佛剎,諸菩薩眾,聞我名號,應時證得寂靜三摩地。」
其中「應時證得」,亦即「皆悉逮得」之意。
「清淨」者,所住之三昧,無染無著,故曰「清淨三昧」。
如《會疏》曰:「寂靜三摩地,無縛無著,故名清淨。」
又「解脫」者,所住三昧,離一切繫縛而自在,名曰解脫三昧。
如《會疏》曰:「止觀無礙,故名解脫。」
又曰「念佛三昧,能除一切煩惱,能解脫生死,故須名清淨解脫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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