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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2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8-5-25 05:34:54     標題: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27

望西釋曰:「既云無功用,知證第八地。」

故知本經之第三忍,即《仁王經》之無生法忍。若據望西師意,則位當八地也。



望西曰:「問:以聞名力,豈得無生?答:佛願力故。

如《十住論》云:『過去無數劫,有佛號海德。

今現在十方,各得成正覺。皆從彼發願,聞名定作佛。』」

上之論證,妙顯他力,佛願加被,使聞名者,證無生忍,定當作佛。且聞不是但聞。

必能起行。例如《涅槃疏廿》云:「若聞常住二字,生生不墮者,聞有多種,若深能思惟,如說行者,即生生不墮。」

意為:聞後能深思惟,並如說修行,始能得生生不墮之益。

可見聞之一字,意兼信受,不僅是一經於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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