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要提離職好難啊~ [列印本頁]

作者: ee123456    時間: 2018-6-8 10:51:16     標題: 要提離職好難啊~

最近找到了新工作,這幾天需要提離職
好緊張啊~~~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小撇步?
作者: 趙定國    時間: 2018-6-8 15:45:34

就提阿,說有其他規劃就好了。
作者: 第五次元    時間: 2018-6-8 15:51:13

有甚麼好緊張的?
直接說找到新工作
好運氣,公司可以放妳直接走人
頂多就是符合勞基法要留多少天而已
如果還有休假也可以抵的
不懂你在難甚麼?

作者: QQ的糖    時間: 2018-6-8 16:37:10

就走啊~直接說
我們公司事前有簽離職前,要留1個月
老闆還有留同事2-3個月的
很機車
作者: ee123456    時間: 2018-6-8 17:19:50

第五次元 發表於 2018-6-8 15:51  
有甚麼好緊張的?
直接說找到新工作
好運氣,公司可以放妳直接走人

因為主管很....所以覺得很難
作者: ee123456    時間: 2018-6-8 17:20:19

QQ的糖 發表於 2018-6-8 16:37  
就走啊~直接說
我們公司事前有簽離職前,要留1個月
老闆還有留同事2-3個月的

好的~~我會加油哈哈!!2-3個月也太長了吧!!!!
作者: ee123456    時間: 2018-6-8 17:21:01

趙定國 發表於 2018-6-8 15:45  
就提阿,說有其他規劃就好了。

好的知道了~~~感謝了~~!!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8-6-8 17:51:23

要就直接離呀,反正都要離開了
作者: m790501s    時間: 2018-6-8 21:28:40

就說你因為家裡有點狀況,或是你有其他的人生規劃就好了~

其他什麼覺得薪水不好、主管不好...那些都不要提,以防之後可能會再碰見......
作者: 第五次元    時間: 2018-6-9 12:33:31

ee123456 發表於 2018-6-8 17:19  
因為主管很....所以覺得很難

很....是很好還是很不好?
很不好走了不會為難
真的很好你不會想走
除非外界的誘因大過"好",
既然好,就能體諒,明白說也會得到祝福

作者: coconine    時間: 2018-6-11 10:09:25

就委婉的說明原因就好了
如果有不好的我是不會講,畢竟還是好聚好散
作者: s19791128    時間: 2018-6-12 12:21:18

版主:這還不簡單,隨便找的點
         說不爽做了就直接走人
         就好啦^^
      2.如果想留汝的話,就不要理他A.   
         說走就走^^
         懂嗎?

作者: 赤星    時間: 2018-6-12 12:29:09

職場是這樣的 如果可以盡量好聚好散
離職要盡早提出 確保公司可以執行交接以及徵人

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猶豫 錯過這樣的知會
作者: unglylee    時間: 2018-6-12 13:13:54

就好好講啊!
我也是提離職被留了好幾次,從第一次提到正式離開這段時間,被老闆挽留了半年。
是真的就好好講不要搞的很難看。
像我是先傳賴跟老闆講,之後再跟老闆約時間當面講,不然一開始當面講我也不好意思講。
作者: 小賓仔    時間: 2018-6-14 10:44:19

如果你真的想走,就不會很難
難在你可能不是真的很想走,或許是你有捨不得的地方
想清楚再說吧
作者: kuoyuan45    時間: 2018-6-15 15:59:47

恭喜找到新工作,就說有新的規劃,所以要離職。
作者: skhuang1    時間: 2018-6-16 10:54:19

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工作交接要辦好..如是跳槽同業,也要留個好名聲。

作者: yuyush    時間: 2018-6-16 22:17:31

就說有其他規劃囉~ 至於要留多久應該按照勞基法走吧,2-3個月未免太久了…
作者: a0439    時間: 2018-6-26 21:20:47

就照勞基法規定的時間提出辭呈,離職應該沒甚麼問題的。
作者: Qoob    時間: 2018-6-27 00:32:40

要提離職還是要注意一下法規

Q:勞工自請辭職應在幾天前預告雇主?
A: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不要提了離職, 但沒注意到法規, 會把場面弄得不好看

大家好聚好散

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加油~~
作者: verge5600    時間: 2018-6-28 16:52:09

別緊張啊  你可能顧忌被人說閒話  自己心態又不會調整  不如放手一搏  好好的遞出請辭
作者: 彭瑞豪    時間: 2018-6-29 20:38:23

ee123456 發表於 2018-6-8 17:19  
因為主管很....所以覺得很難

因為主管很....所以覺得很難
舊公司哪來的主管 全都是同事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上班好同事 下班不認識
作者: zxccs627    時間: 2018-6-30 12:40:47

提起勇氣 直接說明原因就好啊  無論原因是甚麼勇敢講出來XD
作者: 花小悅    時間: 2018-7-3 00:22:19

我也遇到和你一樣問題
公司待我不錯,但就是想往更高的地方去,
人情問題~~
作者: 191148    時間: 2018-7-3 08:56:03

勞基法上有規定, 工作滿多久, 離職要在什麼時候前提出
我記得最多是要一個月前提.
口頭先和你老板提, 然後發 mail, 順便 cc 給公司的 HR, 讓他知道你已經有和你老板聊過也提出申請了.
然後一個月到, 就直接去找 HR 拿單子跑流程就好了.
若你老板機機歪歪不簽, 一樣一個月到, 就不用去公司上班了.
因為你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8-9-1 20:09:54

生涯規劃,這是想不到理由的理由之一。
我也是直接說找到新工作了,公司不放人也不行,但是要配合公司規定幾天前提離職,和做好交接。
作者: IloveM    時間: 2018-9-2 12:38:20

就直接說:這個職缺我可能不太適任  這樣就好啊

作者: 阿挺哥哥    時間: 2018-9-2 16:26:59

這文貼幾個月了,搞不好都到新公司上班了 ~~
作者: kuoyuan45    時間: 2018-9-3 10:43:54

如果想好了確定好了,就趕緊寫離職單了,另有規劃是最不錯的理由了。
作者: a0439    時間: 2018-9-4 09:39:34

按勞基法規定的天數提前提離職,準備好交接的資料就可以啦。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考慮清楚提離職也沒甚麼。
作者: KIMCAL    時間: 2018-9-7 21:05:42

離職除非公司有規定何時才能離職或要交接,不然通常提出離職老闆都會答應
作者: 101101    時間: 2018-9-7 21:55:34

我懂
每人問一句
好煩
平常心面對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