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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求懂大陸婚姻法相關回答 救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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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81295560
時間:
2019-1-1 10:14:43
標題:
請求懂大陸婚姻法相關回答 救人一命
求解 這是目前的真實情況
在大陸有對夫妻 女方19歲生子 (尚未與老公辦理結婚登記)
明年10月滿20歲才能辦理
但是現在女方已經悔婚,因為種種因素,完全一點都不想和孩子的爸結婚
可是聽女方說如果不先辦理結婚登記 孩子就無法報戶口了,會成為黑戶
所以只能走上一條很遠的路就是女方等到明年10月滿20歲先辦理結婚登記幫孩子報戶口之後
然後在協議離婚
但如果男方硬要挽留 就申請分居
依大陸現行法律 似乎分居要滿2年確定可以離婚成功
這是一個太過於漫長的過程
女方卡在小孩無法報戶口而得走上結婚登記這條路
想問有沒有其他方式?
是既不需要那麼麻煩,小孩也能夠報戶口的方式呢?
女方已經完全不愛孩子的爸了,這樣真的太痛苦了 男方在女方生小孩有點憂鬱的時候不聞不問
不像個老公該有的樣子 而且男方以前還離過一次婚
現在的女方很辛苦 想要盡快脫離關係 應該要怎麼做呢?
作者:
mtcsandy
時間:
2019-1-2 08:24:49
本帖最後由 mtcsandy 於 2019-1-2 08:27 編輯
法律也有通情的一面, 妳可寫一份報戶口申請單一份, 及求助函給法院(用存證信函)內容成述說年幼無知後悔未婚生子 ,因無意願與男方成婚 ,小女又不敢違背政府的法令新生小孩要報戶口, 懇請法官通融核准小女為小孩報戶口(注意要有男方蓋章如確定男方不蓋章 你要照實陳述 並要找其他人當證人蓋章) 另外還要寫 要生父每月付人民幣 xxxx 盡撫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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