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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2之3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1-7 06:29:02     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2之37

一O三、又《華嚴孔目章三》曰︰「五逆,謂害父,害母,害阿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初二背恩養,次三壞福田,故名為逆。」

一O四、《往生論註上》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

經云︰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切重罪(但劫盡得出)。

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

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曰︰「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一O五、《觀經疏》云︰「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

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

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

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過也,至也,見《字匯》)於多劫。

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餘苦。」

一O六、《合贊》云︰「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機,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機、已迴心,則還攝取,莫有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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