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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4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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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1-27 07:40:13
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4之20
一二四、《四帖疏》曰︰「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
如來恐其造斯二遍。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
若造(經懺悔、發願、持佛名號),還攝得生。」
一二五、《觀云》云:「臨終十念得生,已是萬萬中之一。」
一二六、《四帖疏》云:「謗法五逆,臨終能至心信樂念佛往生者,當為億億中之一也。」
一二七、《法鼓經》云︰「若人臨終,不能作念。但知彼方有佛,作往生意,亦得往生。」
一二八、《安樂集》云︰「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往生。」
並讚云︰「若聞阿彌陀德號,歡喜讚仰心歸依,下至一念得大利,則為具足功德寶。
設滿大千世界火,亦應直過聞佛名,聞阿彌陀不復退,是故至心稽首禮。」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一、《觀經》云︰「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又曰︰「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
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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