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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4之20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1-27 07:40:13     標題: 大乘無量壽經指歸 4之20

一二四、《四帖疏》曰︰「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

如來恐其造斯二遍。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

若造(經懺悔、發願、持佛名號),還攝得生。」

一二五、《觀云》云:「臨終十念得生,已是萬萬中之一。」

一二六、《四帖疏》云:「謗法五逆,臨終能至心信樂念佛往生者,當為億億中之一也。」

一二七、《法鼓經》云︰「若人臨終,不能作念。但知彼方有佛,作往生意,亦得往生。」

一二八、《安樂集》云︰「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往生。」

並讚云︰「若聞阿彌陀德號,歡喜讚仰心歸依,下至一念得大利,則為具足功德寶。

設滿大千世界火,亦應直過聞佛名,聞阿彌陀不復退,是故至心稽首禮。」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一、《觀經》云︰「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又曰︰「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

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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