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猝死症候群在一個月以下新生兒並不常見,其發生率在2-3個月大時達到高峰。根據美國兒科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的建議,嬰兒猝死症候群的定義是:「一歲以下嬰兒突然死亡,且經過完整病理解剖、解析死亡過程並檢視臨床病史等詳細調查後仍未能找到死因者。」學界對其致病機制的瞭解,始於1980年代荷蘭的流行病學調查,當時發現趴睡是嬰兒猝死症候群的的危險因素之一。雖然此事並未受到重視,但後來紐澳等國家也陸續發現趴睡是重要的危險因素,於是從1991 年開始宣導不要趴睡,結果該地的嬰兒猝死症候群發生率急遽下降。美國於1992年開始建議不要趴睡,並於1994年發起"Back to Sleep"運動,同樣得到嬰兒猝死大幅減少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