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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多少醫師要重修醫學倫理?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挺哥哥    時間: 2019-7-4 08:29:45     標題: 多少醫師要重修醫學倫理?

醫界傳出醫師調包癌症組織,不顧醫學倫理,切掉婦女健康的子宮和卵巢,詐領健保給付與保險金,杏林蒙塵,舉國震驚,然而這可能是冰山的一角。記得不久前,署立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病歷詐領健保並向藥商索取回扣,被具體求刑三十年。前立委林進興經營的醫院涉及詐領健保給付至少三億元,後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其他醫界A健保的弊案還很多,要問的是,我們的醫學倫理是怎麼了?

台灣所有醫生共同遵守的「醫師倫理規範」第一條:為增進病人權益,發揚醫師倫理與敬業精神,維持醫療秩序與風紀。第二條:醫師執業,應遵守法令、醫師公會章程及本規範。此次涉案者,嚴重違背了「醫師倫理規範」。醫界要重振清譽,更重要的還是要強化醫學院學生與醫院醫生的倫理與道德教育,才是治本之道。

筆者曾獲「大專院校企業倫理教育扎根計畫」的倫理教師,去年參訪哈佛大學,瞭解哈佛大學醫學院的倫理道德課程。一九八九年哈佛醫學院成立「醫學倫理部門」,強調培養學生有關醫學的倫理、道德與社會觀之教學課程與研究。過去大一「臨床實習的醫學倫理」是選修課,如今「醫學倫理與專業主義」成為大一學生的必修課程;近年來並創辦了「哈佛生科倫理課程」,成立「哈佛倫理領導團隊」,針對與哈佛醫學院有合作關係之醫院,提供相關醫學倫理道德的諮詢服務與經驗分享。並由聯邦政府補助的「學者參與臨床科學計畫」,鼓勵哈佛附屬醫院的醫生們從事相關醫學倫理之研究。

相較之下,醫學倫理在台灣醫生養成過程中,似乎只是聊備一格。這件醫界醜聞,雖是少數個人偏差與可恥的行為,然而卻讓筆者想起洪蘭教授曾經提問的:「史懷哲是那一國人?」勉勵青年學子要有學習的典範。醫生們當然不是人人都要成為第二個史懷哲,但是至少可以做到遵守法律與「醫師倫理規範」。醫學倫理與道德其實並無高深的理論,只是對與錯價值觀的辨別,及正確行為的實踐而已。

高雄醫學大學每年都招募國際志工,學生們經過培訓課程,分赴索羅門、馬拉威、印度等第三世界國家,從事國際志願的服務。台灣路竹會醫療團在海地進行救災義診,不畏危險與困頓,為數千名的病患,提供醫療服務。長期以來,醫生們在同胞的心目當中,是穿著聖潔白袍的華陀在世,救人救命,除了賺取合理的酬勞與利潤之外,請想想自己的社會責任是什麼?(作者為高苑科技大學經管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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