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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何不嘗試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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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挺哥哥
時間:
2019-7-19 21:05:12
標題:
何不嘗試契約精神
儒學崇古,否認時代發展的前進性,總認為古代的帝王都能與民同樂,古代的人們都是淳樸善良。這種看不到時代發展的進步自然是錯誤的。可事物往往不能一概而論,儒學提倡的誠實守信精神就有它的進步性,因為它所倡導的“人不信不立”在古代社會能夠基本上被人們遵守。
但是,現在的情況與古代卻一個天,一個地。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交往的形式、人們溝通的方式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然而在面對大量的借錢不還時要賬卻沒有那麼便捷。前兩年我借給一個朋友2萬元,借的時候說的好好的,借完之後人卻找不到了。打電話不接,發短信微信不回,期限到了連個話兒都沒有。當我跟其他朋友說起這事時,有的朋友也曾遇到類似的情況。後來,我們除了在一起感嘆人心不古人性淪喪之外沒有任何辦法。
我至今不能明白,借債不還的人是怎樣一個心理?為了並不太多的錢,他何以要背棄人性最寶貴的信義,做一個“過街老鼠”,弄得家不能回,朋友不能見。如果是我,借了人家錢,即使手裡沒錢,但至少也得給人家一個話,請求人家延期。畢竟人家借給你的不僅是錢,也是對你的信任和感情。錢可以不要,感情能說放下就放下嗎?如果那樣的話,人何以以“人”的面目在人類社會立足呢?
然而,西方人此類的煩惱可能要少的多。盧梭在幾百年前就提出了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的契約準則,應該說,現在西方人已經把契約精神融入了血液裡。借了人錢,肯定要打借條,這不需要任何人提醒。但這種在幾百年前提出的,至今不能算得上是先進的精神和準則卻在我們東方社會裡行不通,因為絕大多數人認為:我借給你錢,肯定信任你,不需要借條;你借給我錢,還要我打借條,是不是不信任我?如果儒家傳統道德的精髓--誠信能被很多人信守和實踐,那社會上就不會出現那麼多借錢不還的事情。但現在的社會卻不是這樣,它處在一個舊的社會誠信準則被打破,奸猾的人“利用”誠信來謀利,而新的,如契約精神之類的誠信準則尚未樹立的狀態。從誠信角度來講,社會正處在一個思想和行為混亂的尷尬局面,造成我借了你錢,你不僅不還,甚至還不承認,由於證據的缺失,即使到法院也打不贏的現象屢屢發生。與其讓這種混亂尷尬局面繼續存在,破壞社會秩序,倒不如引導人們在頭腦裡牢牢樹立契約精神。大家是朋友,既然要借錢就把所謂的面子放下,我們是朋友,我可以幫助你,但你需要以契約的形式讓我放心。從另一方來說就是,你是我朋友,你能幫助我,我很高興,但我需要以契約的方法消除你的疑慮,保證我的信譽。這樣一來,你好,我好,何樂而不為!但事情往往沒有那麼簡單,從根本上來說就是那所謂的“面子”放不下。既怕傷面子,又怕收不回錢,天底下恐怕沒有兩全其美的事。既然純粹的道德約束無法生效,何不嘗試契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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