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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149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7-30 05:59:02     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149

「聞我名字」這一句是貫穿這一段的三願,皆是「聞我名字」。

第二願就是「聞名得福」。

第三願是省略了,『常修殊勝梵行』,也是「聞我名字,歡喜信樂,禮拜歸命,常修殊勝梵行」。

須知文字有省略,意思是圓滿的。「聞」,一定兼「信、受」。

如果沒有信受,不能叫聞。換句話說,一定要真正做到,如果沒有做到,聞等於不聞。

一定要做到,才能得現前的福報、來生的福報、後世的福報。

如果真正發無上心,必得究竟圓滿的福報。

所以在這一段裡,我特別提醒諸位同修,一定要遠離妖魔鬼怪。



「魔」,跟諸位講了四種。什麼是妖怪?

現在在街頭到處都是,只是你們不認識,我認識。

《左傳》把妖怪的樣子很清楚、很明白的告訴我們,「人棄常則妖興」,人把常道捨棄了,就是妖魔鬼怪。

「常」是什麼?「五常:仁、義、禮、智、信」。不仁、不義、不講禮、不講信用,就是妖魔鬼怪。

你們看看社會上、街道上、巷弄上,妖魔鬼怪有多少,到處都是。

妖興,妖就興旺,興盛了。妖魔鬼怪興盛,這個社會還能好嗎?

在佛法裡,不守五戒十善,就是妖魔鬼怪。你說這多可怕!

所以現在社會上妖魔鬼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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