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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216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8-12 06:59:31     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216

『我作佛時,十方佛剎,諸菩薩眾』。

這一句把盡虛空遍法界所有諸佛剎土的菩薩,無論是權教、實教,初信位到等覺位的菩薩,全部都包括。

我們才能體會到,他的願力廣大不可思議。

彌陀攝化眾生,是用平等的法門,決不是對凡夫要我們信、願、持名,對菩薩另外用一種修學方法,不是的。



我們在願文裡看到,跟度凡夫完全相同。

願文說『聞我名已』,跟前面所說的完全相同。

「聞」是菩薩三慧的聞慧;聞底下接著就有思,就有修。

凡夫尚且如此,何況菩薩。菩薩修學這個法門還是信、願、持名。下文說他所得的利益。

當然這個地方最重要的就是修因,因圓果就滿。



唯獨信、願、持名這個因是圓滿的,所以果報就殊勝。

如果他不是圓滿的修因,等覺菩薩、法身大士何必還要修學。

怎麼曉得包括等覺菩薩?我們在《華嚴經》上看到文殊、普賢是最好的代表,他們在華嚴會上發願求生淨土。

所以,此地「十方佛剎,諸菩薩眾」,包括文殊、普賢等。

這個地方,我們要重視的就是修因。因此,名號功德不可思議!我們在講席中常常提醒同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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