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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225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8-14 06:02:26     標題: 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225

像醫生治病,有的時候把人害死;法官判案子,有的時候也冤枉好人。

這是難免!總是愈小心、愈慎重愈好。

自古至今,一個法官在一生判案中沒有冤枉一個人的,沒有人敢講。

大夫給人治病,一生當中所治的病人,完全都沒有過失,也沒有一個大夫敢說這話。

菩薩度眾生,亦復如是。到什麼時候才不會疑誤眾生?

見性就不會。明心見性的菩薩,就不是權教,稱為「實教菩薩」。

見性的菩薩,即是圓教初住以上,別教初地以上,這樣的菩薩不會害人,不會把佛法講錯。

圓初住、別初地以下的菩薩,就總免不了隨自己的見解,隨自己的知見來說法,這很可怕!

所以佛在經裡,一再跟我們提示,雖然提示,我們沒有看重。



佛在《遺教三經》裡告訴我們,沒有證得阿羅漢果,不要相信自己的意思。

沒有證得阿羅漢之前,你的知見純屬凡夫知見,錯誤決定不免。

證得阿羅漢,才是正覺,「無上正等正覺」才得一個正覺。

雖然不是正等正覺,他是正覺,不會害人。好像大夫治病,用藥用錯了,但是這個錯誤不會太重,頂多令你的病多害幾天。

本來一個月可以康復,現在拖一個半月,是他用藥用錯了,對你沒有大的傷害。

如果是正等正覺,就決定沒有害處,決定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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