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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觀經四帖疏上品上生章講記52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9-14 07:21:57     標題: 觀經四帖疏上品上生章講記52


「三心既具,無行不成」。「三心」即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

古德說三心圓發,無行不成,願行既成,無不生者。

又此三心也通攝定善。定善即一心念佛,一心念佛的基礎即建立在三心上,用圓滿三心修三福亦必得生。



五從復有三種眾生已下。正明簡機。堪能奉法。依教修行。

六從何等為三下。至六念已來。正明受法不同。

即有其三。一明慈心不殺。然殺業有多種。

或有口殺。或有身殺。或有心殺。言口毅者。

處分許可。名為口殺。言身殺者。動身手等指授。

名為身殺。言心殺者。思念方便計校等。名為心殺。

若論殺檠。不簡四生。皆能招罪障生淨土。

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

亦是最上勝妙戒也。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云慈心不殺也。

即有止行二善。自不殺故名止善。教他不殺故名行善。

自他初斷名止善。畢竟永除名行善。雖有止持二善。總結成慈下行也。



我們回頭再看看經文。第五「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

第六「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

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

再看註解即可接得上。此處說明,修學這個法門要具備三項條件。

第一明慈心不殺,殺業有三種,身、口、意。

口殺是命令他人為我殺一生物供庖廚。指授他人為其殺生謂之「身殺」。

起心動念欲殺生者,小乘戒雖動心欲殺而不實行,不算犯戒,大乘戒雖未行殺而動念殺害亦算犯戒。

大乘戒論心不論事。「若論殺業,不簡四生,皆能招罪障生淨土」。「四生」為「卵胎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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