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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淨業三福講記84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19-12-28 06:09:26     標題: 淨業三福講記84

所以戒律條文——殺、盜、淫、妄、酒這五條,實在講只有前四條是性罪,這四條是決定不能改的,其他戒條都可以修改,都可以因時、因地來修訂。



(4)遮戒須現代化、本土化



佛教的戒律傳到中國來,在中國唐朝就做了一次大規模的修訂。

什麼人修訂呢?我們知道「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

清規就是戒律的修訂本(修訂的戒律),也就是戒律的現代化,戒律的本土化。

可是你要知道百丈大師是唐朝時候人,他是依照當時社會大眾的需要,來修訂戒律的條文。

百丈大師的清規在我們《大藏經》裡面有,這在祖師著述裡面我們可以讀到,假如我們今天要把它搬出來用,那就又錯了!

我們去做唐朝人,這個做古人去了,這個時代要開倒車了,決定不能適合於現代生活規範。

因此我想我們在座的同修,出家、在家,大家都受過戒了,那個戒律都受了,能不能做到?不能做到。

為什麼不能做到?因為那是古時候的戒律;我們是現代人,生活方式——衣、食、住、行,都不一樣。

怎麼個作法呢?很可惜!今天佛門沒有一個很大的律師出來,這個律師是指經、律、論——經師、論師、

律師,不是世間那個律師;佛門的律師,為我們現代人制定一套適合於現代的戒律,那我們接受;受了戒律之後,條條都可以做得到啊!

不像現在,光是受,一條也做不到,還不如不受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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