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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2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20-4-15 05:22:11     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27

貪瞋癡是業因,惑也。身口意是業緣,動之,不論善之與惡,均屬於業。

作諸惡業,即是業體。唯識論云:「大乘三業,皆以思為體。」

動身之思,發語之思,及思當體,皆業也。故知身口意,是造業之機器。動三之思,名為三業。

業有三種:一、善,二、惡,三、不動。今唯取惡;為懺除故,故唯取惡;以善與不動,毋須懺故。



壬二  顯多



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此段經文,宜引佛名經釋之。

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無始受身以來,經無量劫,則劫不可數。一一劫中,受種種身,則身不可數。

於一一身,造種種業,則業不可數。」

故文云:「無量無邊,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所幸無形,不見相貌;設有相貌,無處安容。

據理而言,苟能懺之惡業清淨者,所獲功德,亦盡虛空界,不能容受也。

如闇室之暗,遍滿一室,經歷千年,其暗如故;須臾燈光照室,其光所遍分量,一須臾頃,便與室中千年之暗,分量齊等。

故婆沙論懺悔功德云:「此懺悔一念之善,如有形色者,大千世界,不能容受。」以敵對相翻,一一即真功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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