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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47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20-4-19 07:36:56     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47

子二  喻明



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華果,悉皆繁茂。



生死懸絕,迴無所依,名為曠野。不生善根,喻以沙磧。佛菩提法,如大樹王。智慧禪定,猶如枝葉。菩薩依學,方之以華。諸佛證之,目之為果。

一切眾生,以為其根。以大慈悲,而為其水。水滋樹根,華果繁茂;悲念萬類,成就佛因。合文備矣。



子三  法合

丑一  正合法



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



言眾生為樹根者,謂諸佛無不從迷而悟,從妄而真。淨名云:「煩惱即菩提,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法句經云:「塵勞諸佛種等。」是以證之。



丑二  重徵釋



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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