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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講錄61 [列印本頁]

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20-5-8 05:16:33     標題: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講錄61


請人拜懺,如請人代為吃飯,懺悔要自己發懇切心才得益,他人代懺,僅獲少福,如暫在鄰人之樹下乘涼,樹是別人的。

所以,有人請拜水懺、梁皇懺,我不答應。

「各人吃飯各人飽,各人生死各人了」,那有你造罪業,我代消的道理,古人代為禮懺,只是度眾方便,令眾生得福而已。

請人代吃我若會飽,請他拜懺始行得通,你吃我不飽,頂多給自己一點安慰,聊勝於無,權充一下,飽否?

沒飽!但看了心歡喜,起一點心理作用罷!這是比方,並非完全相同,自己不懺悔,力量有限,滅罪業難。



辛三、釋行願相分二

壬一、舉所作業



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初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當自省觀:我從無始劫來,因貪瞋癡煩惱,而造眾罪,身:殺、盜、婬,口:惡口、兩舌、

綺語、妄言,意:貪、瞋、癡。以意為本,發動身口,造無邊惡,若惡業有形有相,盡虛空界,不能容納。顯無量劫來,個人造罪之多。



壬二、正明懺悔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住淨戒一切功德。



正說明懺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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