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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 普賢行願品淺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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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布拉
時間:
2020-6-15 06:03:09
標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 普賢行願品淺釋97
「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當因緣成熟,再遇上時,你自己還是要受果報的,種善因就結善果,種惡因就結惡果。
以前有一位有錢人,當他賣米時,他把米摻水,份量重了,粒子也大了,用斗量也就多了,用砰稱也重,所以一百磅的米,他加上十磅,二十磅的水,於是賺了很多錢。賣酒時,
他想:「人若要喝酒,我應該賺他的錢,有錢才喝酒,沒有錢喝不起酒。」所以他在酒裡摻水,他這樣子發財了。
他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叫金子,一兒子叫銀子,三兒子叫業障。當他老了生病,醫生也束手無策,叫他等時候了。
他想:「我有這麼多錢,但就要死了,沒意思。」於是他想要他的大兒子跟他一起死,他的大兒子不肯。
於是他就問二兒子:「肯不肯跟我一起死?」他二兒子也不脊,說:「我怎麼可以跟你一起死?你真是老糊塗,我都還沒有享受夠呢!」
這二個兒子不但不肯跟著去死,還罵他一頓。於是他就找小兒子,他說:「業障,我就快死了,你肯不肯跟我一起死呀!」
業障說:「可以!你到那裡,我都跟你一起去!我來侍候你。」
於是這個有錢人就很高興,心滿意足,總算有個兒子願意陪他死。
這個業障就陪他見閻羅王去,閻羅王問他:「你一生賣米、賣酒都摻水,是不是?」
這個人說:「沒有,我沒有做過這麼缺德的事。」但他兒子業障說:「有呀!我看你賣米、賣酒都有摻水呀!
他說得沒錯,你怎麼不承認呢?」這個兒子居然做見證,證明他有做壞事,這個父親沒話說,於是要墮地獄。
他說:「原來你跟我來,是來見證我有造罪業,沒有做德行事,早知道不要你跟來了!我雖然沒有辯護律師,但我自己講,閻王爺也許不知道,你居然做起見證人了。」
於是他很灰心,所以說:「萬般帶不去,金銀不肯去,只有業隨身。
閻王審問時,業云真又真。」所以業障是很厲害的。什麼是業障?就是你所做的事,你做好事,就有好的業;你做惡事,就有惡的業;做好事有善業,做壞事有惡業,那即是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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