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為眾生服務;是有福氣的事!】
勿忘世上苦人多,生在福中要惜福,
能平安過生活,是一種福氣。
現在有通靈、神明代言人或心靈療癒師,他們也是要吃飯生活,替人辦事收費天經地義,但要合理。
但,有的辦事獅子大開口,價格高,很多人是諸事不順,經濟有難關,才會找能跟神明溝通的人處理。
有神的代言人說:「我幫眾生辦事處理,是要擔眾生業」。
做任何事都要付出,如果功夫不足,莫吃神明飯,免的害人害己!
上班或創業做老闆的,都要繳稅,
做神代言人賺的錢,是不需繳稅,
遇到經濟困難,視情況而不是一成不變的收費,好嗎?
有神的代言人,不愁吃穿,過豪華生活,但喜怒形於色,也勸人要吃素、念佛、拜懺,
脾氣大,看有錢信徒,還會暗示多捐錢供養他(她)。
做神明事,“看錢辦事處理或對待人”,這樣子對嗎?
能為眾生辦事、服務,是福氣,
要平等心的,對待每一個眾生,
做神的代言人要修好,回天有望,
修不好陰山、天牢是有份,要小心!
文:善法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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