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了;就跟對方說聲對不起!】
現在有的人習性,是喜“逞強好勝”,
為了面子,不讓人佔他便宜,
明明自己有錯,不肯向人低頭,
為了一些人事物,都要爭到贏!
會為了事情或說話時沒辦法佔上風,
跟人爭論,要爭贏---愛強辯。
如果,你沒錯,就當經驗,
你錯了,就跟對方說聲“對不起”,
身上不會少塊肉,也不會牙痛。
有的人在情緒越憤怒時,跟人爭論不休血壓飆高、頭痛,
嚴重時中風或舊疾復發,傷彼此的和氣,又何必呢?
不需為了自尊、為了面子,
犯錯就認錯,人際關係才能走長遠。
莫在人前,逞己能,
忌在人後,議論他人短處,
沒事少開口,多念佛、說好話,不攀緣,自然少是非、少煩心事。
文:善法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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