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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傳福音與為人處世 [列印本頁]

作者: 李洪元    時間: 2022-4-22 01:39:01     標題: 傳福音與為人處世

傳福音與為人處世


基督徒應該如何為人處世? —— 「為人」就是如何做人;處世就是如何跟世界上的各種力量打交道。

再思行為規範

很多基督徒認為,基督徒是神所揀選的,分別為聖了;因此,他們和世人不同。為此,他們提供了一些規範或標準,作為基督徒為人處世的準則,比如,定期上教會,什一奉獻,飯前禱告,反對同性戀,恪守道德規範,只在基督徒中找伴侶,反對達爾文的進化論,等等。當然,不同時期,規定也不完全一樣。曾經有一段時間,台灣有些教會還規定不能看電影,不能去跳舞,不能用吉他唱贊美詩等等。有一點是顯然的,增加一個規定,就等於把一批不合乎規定的人從基督徒的行列中排除出去。於是,基督徒就成了「小群」。有的教會乾脆以此自居。於是,當越來越多人不認同那些關於基督徒的規定時,基督徒就成了社會上邊緣化的群體,失去對社會的影響力。

恩典的概念

2013年秋,我應邀去廣州中山大學的「博研班」上一門課(兩整天),題目是「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最初我不知道這一班的學員組成,去後才知道,學員乃是一批成人士,人數百餘。我在課堂上公開了自己的基督徒身份,然後從柏拉圖和《約翰福音》的角度,追蹤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在奧古斯丁之後,西方思想史的自由概念,主要是由基督徒思想家來界定的。因此,我的講課主要涉及基督教恩典概念視角下的自由觀。學員中有一些基督徒,但更多是無神論者、儒家思想愛好者,也有不少佛教徒。課後,不少人私下找我,說他們感受到我的誠實,並表示基督教恩典概念對他們的啟發很大。我不知道這堂課對他們以後的思想和信仰會發生什麼影響,但是我深深感受到,其中有福音的傳播。

「傳教」變「賜教」

自20世紀20年代的非基督教運動以降,基督徒的「傳教」往往是一種「賜教」。這種做法不斷激起中國學者的反彈情緒。當我們以真理擁有者自居時,「傳教」只能是自賣自誇。80年代以來,神藉著大批基督徒在中國社會作見證,使得基督教在中國迅速傳播。但是,中國思想界仍然有一股強大的反基督教情緒,不減反增。理解這一點並不難:對於任何一個思想家來說,一種學說、理論或教義是否為真理,都必須通過他的所謂「真理」檢驗。如果符合他的檢驗,那就是「真理」。必有弟兄姐妹說,他的真理檢驗標準很有問題。這話沒錯。但是,人家可以反問:真理標準在哪裡?憑什麼一定要接受你的真理標準?

看來,我們需要對「傳教」和「傳福音」進行分辨。「傳教」是把一套教義或說法加在他人頭上,不顧對方感情,且在語言上強迫對方接受。比如,我們常常會說,你必須相信三一真神才能得救。說這話時,我們當然是相信三一真神的;但是,我們同時堅定地認為,我們擁有關於三一真神的真理性知識。於是,我們就把自己所理解的三一真神當作真理,將有神論世界觀強加給對方,要求對方放棄其無神論世界觀。這便是高高在上的「傳教」。但是,對方憑什麼接受你的有神論世界觀呢?

傳福音是分享

然而,「傳福音」不是這樣的。 我們都是罪人,缺乏真理而自以為是。「沒有一個義人!」但是,耶穌基督來到我們面前,向我們宣告了神拯救罪人的福音。我們相信這個宣告,並成為基督徒。在信心中,我們重生而成為新人,從神那裡直接領受真理,更新改變。這都是我們生活中實實在在的經歷。因此,我們希望其他人和我們一起來領受神的祝福。我們宣告耶穌的救恩,講述我們的見證,目的是讓人感受到我們的誠實和信心,從而接受我們的見證,接受我們的宣告,一起來到神面前領受真理。這便是傳福音。傳教是在教導人。傳教者是教師,高高在上,憑藉的是他的思想和教義。但是,傳福音者則是侍候者,憑著對神的信心,對人的愛心,分享自己的見證。前者把人帶向某種教義;儘管這些教義可以冠以各種偉大的名稱,但仍然是人的思想觀念。後者把人帶向耶穌;儘管傳者和聽者對神的理解有所不同,但他們都從神那裡直接領受。

榮耀耶穌的準則

耶穌在離開門徒前向父禱告:


「我把你的話賜給他們,這個世界就恨他們;原因是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正如我不屬於這個世界。我不求你把他們提離這個世界,但求你保守他們離開那惡者。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正如我不屬於這個世界。在真理中聖化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正如你把我派遣到世界,我把他們派往世界。我為了他們而聖化自己,就是為了他們在真理中被聖化。 」(《約翰福音》 17 : 14-19 ,作者自譯)

在這段話中耶穌明確指出,基督徒不屬於這個世界,卻不能脫離!基督徒沒有真理,卻要在真理中聖化!因此,我們基督徒是在兩個世界的張力中生存的。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信心中,我們看到了神的國,並跟隨耶穌進入這個國。但是,我們仍然生活在這個世界,雖不相屬,卻不相離。我們既生活在這個世界裡,又走向神的國。在真理中聖化,就是說,我們是接受者、跟隨者、分享者;而不是真理擁有者、不是真理教師、不可能把真理教導給別人。因此,基督徒不是一位傳教者,而僅僅是一位傳福音者。有人會說,當我們完全融入社會,是否就會隨波逐流,失去基督徒的性格?比如,世人都在努力掙錢,難道我們基督徒也這樣跟著去做?

其實,每一個人都不能離開一定的生存環境;而且,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追求。這些追求都是有具體內容的,指向某個目標。然而,問題在於:我們的「屬世」追求,究竟是依賴自己,還是依賴神?我們的追求往往都是屬世的。然而,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因而把我們的追求交在神手中;神可以讓這些「屬世」追求成,也可以使之失敗。無論成失敗,都有神的旨意。因此,在信心中,基督徒凡事都可以做。實際上,正是在這些「屬世」追求中,我們經歷神的帶領,並為神作見證。

基督徒的為人處世,歸根究底就是榮耀耶穌的名。我們是要在這個世界的各行各業中為耶穌作見證。這樣,基督的福音就廣傳了!

(基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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