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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放寬教師兼職規範 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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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頭寶珠
時間:
2023-2-13 00:12:38
標題:
放寬教師兼職規範 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放寬教師兼職規範 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教育部於昨(二)日訂定「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併同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適度放寬教師兼職規範,自今(一百一十二)年二月四日生效。
教育部表示,這次「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的修正重點,主要包括刪除該處理原則第3條有關持股比例的限制,增定教師到職時有違反經營商業情事辦理解任登記的緩衝期限,且一併增訂第15條第1項規定教師可於下班時間從事具社會公益性質或其他工作,但同條第2項規定不得於校外從事補習、家教的教學活動。另外將曾任或現任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的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可接受商業代言等相關事項,納入規範。又基於公立各級學校兼職範圍的衡平性,本次修正放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兼職的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職務範圍,但仍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且不得有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情形。
此外,在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部分,教育部訂定「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考量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雖負行政工作,但其從事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事務,宜回歸公立各級學校教師所適用的行為準則,於是其兼職規範放寬至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規範趨於一致,相異之處只有在審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需投注相當的時間與心力於行政工作,
另外,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適用對象為該處理辦法第2條所規定的教師,惟為期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有所準據,於是該處理辦法第17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可準用該辦法的規定。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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