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2017 英國電影 I Daniel Blake, (我是達尼爾 布克萊,香港譯作「我,不低頭」), 主角是59 歲的木匠,因為心臟病不能工作,但申請社會福利又被列為不及格,於是他想上訴,但被官僚制度箝制得走頭無路。為了申請失業金,他被迫去找工作,那就是說他要不斷去找工作;但就算找到工作,他也不能去做,因為醫生未批准。Daniel 是個有責任感的人,被社會制度打擊到完全喪失人的尊嚴,他認識一位單身媽媽凱蒂帶著兩個小孩,也因為失業而淪為性工作者。最後,就在面見上訴官員之前,達尼爾心臟病發而亡。
看 I Daniel Blake 申張社會公義的電影,使我們麻木的心復甦,記起聖經的中心信息,讓我明白為什麼楊主教在接受主教神職時為「末後無靠、卑微無助和失落無救的人」呼籲,因為他們已不是一個形容詞,而是真實地站在我們面前,被剝奪了權利的人。只要我們留神,生活中隨時可見他們的身影。走筆至此,我記起一位在外賣熟食店鋪為人開門的行乞者,在寒風裏為人客開門,但有誰會向他掉下小費?我本想進入另一鋪內拿零錢給他,但出來他已走了,我錯過了一個向他展示關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