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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北國中生割喉案一審判決出爐 行兇「乾哥」判9年、少女8年<<<悲劇! [列印本頁]

作者: taf_jsc    時間: 2024-10-1 20:51:36     標題: 新北國中生割喉案一審判決出爐 行兇「乾哥」判9年、少女8年<<<悲劇!

新北國中生割喉案一審判決出爐 行兇「乾哥」判9年、少女8年2024/09/30 11:1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女國中生去年12月與同校楊姓男學生爭執,涉嫌要求「乾哥」郭姓少年出面毆打楊生,郭持彈簧刀刺殺楊生,林女在旁還說出「給他死」,楊生後來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依殺人罪嫌起訴2人;據了解,由於2人犯案時均未成年,依刑法18條第2項規定得減輕其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減刑後依殺人罪,判處郭姓少年9年徒刑、林姓少女8年徒刑。

據了解,去年12月25日聖誕節午休時間,林女到楊生班上找人,因用力甩門,被身為風紀股長的楊生制止,她心生不滿找來郭生助陣,前往楊生班級門口叫囂「滾出來」,並命郭生「打他」,期間還嗆前來制止的同學說「沒你的事就滾」,甚至在郭生行凶之際說出「給他死」。

郭生先出手毆打楊生頭部,再持隨身彈簧刀朝被害者左頸、胸背等處刺入7刀,造成楊生心臟、肺臟及腎臟損傷大量出血,全身臟器壞死,隔日晚間不治;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偵查時,郭生稱只是想捅被害者腳部,因楊生閃躲、旁人攔阻,才會捅到胸背、頸部。

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將乾兄妹2人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今年3月以2人涉犯殺人重罪,且犯案時皆已滿14歲,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裁定移由新北檢偵辦,4月12日因無人抗告確定後,將2人正式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訊後向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2人於台北少年觀護所獲准,5月9日依殺人罪嫌將2人起訴,全案移審後,法官裁定2人羈押禁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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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案行凶少年判9年、少女判8年 新北地院:2人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過錯2024/09/30 13:0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女國中生去年12月與同校楊姓男學生爭執,要求「乾哥」郭姓少年出面毆打楊生,郭持彈簧刀刺殺楊生,林女在旁還說出「給他死」,造成楊生死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合議庭認為,2人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但2人犯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過錯,然仍須時間學習及調整,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2人身心狀態健全,加上2人犯案時都未成年,適用刑法18條第2項減刑規定,今依殺人罪判處郭9年徒刑、林8年徒刑。

合議庭透過新聞稿說明,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屬實,起訴法條亦適當;2名少年行為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適用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規定。

合議庭並認為,2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案,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以及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不過,合議庭審酌2人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參與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且2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的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再參酌衡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2人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25日耶誕節午休時間,林女到楊生班上找人,因用力甩門,被身為風紀股長的楊生制止,她心生不滿找來郭生助陣,前往楊生班級門口叫囂「滾出來」,並命郭生「打他」,期間還嗆前來制止的同學說「沒你的事就滾」,甚至在郭生行凶之際說出「給他死」。

郭生先出手毆打楊生頭部,再持隨身彈簧刀朝被害者左頸、胸背等處刺入7刀,造成楊生心臟、肺臟及腎臟損傷大量出血,全身臟器壞死,隔日晚間不治;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將乾兄妹2人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檢方今年5月依殺人罪嫌將2人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NewTaipei/breakingnews/48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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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而殺謂之虐,但這對學生,真不知輕重嗎?
甚至在郭生行凶之際說出「給他死」
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偵查時,郭生稱只是想捅被害者腳部,因楊生閃躲、旁人攔阻,才會捅到胸背、頸部。

是社會放棄這兩位青少年,還是這兩位青少年放棄了整個社會?
「教育及導正」是要靠別人的生命來換得,誰又願意做那隻無辜的羔羊?
悲劇一再發生,誰是現代的周處除三害,幫助善良的芸芸眾生?
唉!也許真有一天要演變到俠客出來替天行道,那還需要司法嗎?搖頭!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24-10-2 03:46:47

所以說法律根本沒法保護到弱勢族群
而且對加害人更加保護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4-10-2 06:29:23

一條命就判9年
這種司法
誰服?
誰信?
作者: e4q4mi    時間: 2024-10-2 07:00:55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4-10-2 10:03 編輯

50元  奶茶包偷竊案
檢察官  不斷上訴  官司纏訟四年  :

[youtube]https://youtu.be/foYOpmyZtXU[/youtube]
[youtube]https://youtu.be/NDxGGUtILv4[/youtube]
笑    死   ~  ~
好像也只有  台灣這種  喜憨島
才會說  這個檢察官
  ....  好 帥  !

呵幹  !  阿你這邊  多用
另外那邊  重大案件  不就少用了
阿到時候  有人枉死  找不到證據  才又在那  哭哭啼啼

人 力  不可能是  無限資源
會認為  人力是  無限資源的
都是  綠營那種  小時候不讀書的  腦殘


綠營那種  智障選民  大部分都不讀書的  我們有什麼辦法
會認為  路邊做紙類回收的阿婆  偷牽腳踏車
應該跟  力霸百貨王又曾  東帝士集團陳由豪  一體同罪的
(  高虹安那種  助理費  捐成香油錢  也要判重罪  )
那種智商  就算了喇
以後生這種  智障兒子  事先知道  打在牆壁上  就好了

那種智障  打在牆壁上  不要給它去投票  害台灣
XD
作者: e4q4mi    時間: 2024-10-2 09:57:09

綠營的  就常常  講一些
自以為  有道理的屁話

:  [  貪汙 1 億元  是錢  ,  貪汙 10 塊錢  也是錢  ]
:  [  統統要抓起來  社會才有  公理正義  ]
:  [  庶民犯法  與  網球網子  同罪  ]


通常會講這種  童話故事書屁話的
大部分都  綠營  不讀書的喇


就跟  超哥一樣
讀越少書  越懂創造  至理名言

XD
作者: youngseed    時間: 2024-10-3 14:36:20

重點就是"未成人"但是如果未成年也可判死刑是否可改善?
作者: kiss8963    時間: 2024-10-3 21:15:49

國中生殺人還能輕判啊,以後國中生犯法就可以輕判就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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