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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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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灣人加油
時間:
2024-12-13 09:38:29
標題: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vs.立委(國)陳玉珍:「有一個人,他在他們家門口,因為跟他爸爸要不到錢,跟他爸起了口角,就潑汽油點衛生紙,最後造成他們家8個人死亡。這樣算不算最嚴重罪行?(我覺得說真的,這是個案問題,你也沒有辦法判斷,真的)。」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逆子二審逃死,藍委陳玉珍難掩氣憤,逼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這樣還不算最嚴重罪行?
嫌犯縱火影片裡,能清楚聽到孩子哭著大喊媽媽的聲音片段!
試問這些反死刑或是挺民進黨廢死的人,心裡都不會疼痛嗎!
一次性燒死八個人都只能判無期的司法!這就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嗎?!
作者:
e4q4mi
時間:
2024-12-13 11:03:01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4-12-13 22:32 編輯
這個 這麼嚴重 都不能判
那 就 是
實質廢死
了
再用什麼話術 編織 都耍賴不掉
你不要聽 那些法官 言不由心 講一大堆
它們其實 都是迫於無奈 被國際情勢 操控住了
萊豬 . 能源 . 死刑 . 軍購 . 疫苗 ... 等
其實都是 國際議題
看似是內政 很簡單 其實是 國際問題
台灣就是 小國 無處發聲 有求於人
一 心 想 入 聯 合 國 , 跟烏克蘭 想入北約 . 歐盟 有點像
L P
捏在別人手中
所以 任何事 都要聽命於人
包含內政 也要轉型 遷就別的國家 符合標準
這裡 就牽涉到一個
" 岔路 "
問題
麻煩請大家 思考看看
如果有一天 你要搞獨立 走哪條路徑 才是最快 ?
1 . 不管國內民怨 先符合 國際需求 乖寶寶 讓人看得順眼 再說
2 . 我只在乎民怨 國內要先團結 達成和解 共識決 辦公投 公投順利通過
外國人怎麼想 那是它家事 我不在乎
你認為 選出 哪一種總統
達成 獨立的路徑 有效率 才是最快
?
(
這兩個 互相矛盾 必須擇其一 無法朦朧 腳踏兩條船
)
命運的轉折 就是擁有 太多岔路
勢必要
有所取捨
犧牲
無法什麼事 都盡如人意
包含後來 川普上任 如果因 能源問題 跟歐洲決裂
因為川普 要照顧紅州選民 保障工作 兌現承諾 可能會復辟燃油車
歐洲走 進步價值 可能淘汰燃油車
歐洲與美國 那段期間 你也只能 擇一路線 先熬過
無法 再像現在這樣 踏兩條船
易 經 觀 念 :
人世間 沒有是非 只有取捨
是一直以來 我在強調的
不懂取捨的人 一輩子 做任何事 大部分都會失敗
你可以 嘗試一下 這個方法
下次你看到 新聞事件時 思考看看
: [ 這個問題是 是非問題 ? 還是 取捨問題 ? ]
: [ 這個人 是否過於貪心 什麼都想要 ? ]
: [ 它如果選 A 放棄掉 B 是否問題 就不會像現在 這麼嚴重 ? ]
嘗試用這方法 思考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後 你將發現
人世間 所有問題
99
% 幾乎都是 取捨問題
( 一個 懂取捨的人 它其實 不會有那麼多的煩惱 )
XD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4-12-13 15:57:58
8個人死亡。這樣算不算最嚴重罪
當然不算嚴重罪
又不是死到他
或是他的親人
這也是台ˊ灣司法沒有人相信的根本
就是晉用只會讀死書
死讀書的人而已
沒任何社會經驗
就真以為自己是神似地
悲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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