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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列印本頁]

作者: 台灣人加油    時間: 2024-12-13 09:38:29     標題: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燒死8親人「不算最嚴重罪行?」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vs.立委(國)陳玉珍:「有一個人,他在他們家門口,因為跟他爸爸要不到錢,跟他爸起了口角,就潑汽油點衛生紙,最後造成他們家8個人死亡。這樣算不算最嚴重罪行?(我覺得說真的,這是個案問題,你也沒有辦法判斷,真的)。」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逆子二審逃死,藍委陳玉珍難掩氣憤,逼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這樣還不算最嚴重罪行?


嫌犯縱火影片裡,能清楚聽到孩子哭著大喊媽媽的聲音片段!
試問這些反死刑或是挺民進黨廢死的人,心裡都不會疼痛嗎!
一次性燒死八個人都只能判無期的司法!這就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嗎?!



作者: e4q4mi    時間: 2024-12-13 11:03:01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4-12-13 22:32 編輯

這個  這麼嚴重  都不能判
那  就  是
實質廢死   了

再用什麼話術   編織   都耍賴不掉
你不要聽  那些法官  言不由心  講一大堆
它們其實  都是迫於無奈  被國際情勢  操控住了


萊豬 . 能源 . 死刑 . 軍購 . 疫苗  ...  等
其實都是  國際議題
看似是內政  很簡單  其實是  國際問題
台灣就是  小國  無處發聲  有求於人
一 心 想 入 聯 合 國  ,  跟烏克蘭  想入北約 . 歐盟  有點像
L P  捏在別人手中
所以  任何事  都要聽命於人
包含內政  也要轉型  遷就別的國家  符合標準


這裡  就牽涉到一個  " 岔路 "  問題
麻煩請大家  思考看看


如果有一天  你要搞獨立  走哪條路徑  才是最快  ?
1 .  不管國內民怨  先符合  國際需求  乖寶寶  讓人看得順眼  再說
2 .  我只在乎民怨  國內要先團結  達成和解  共識決  辦公投  公投順利通過
      外國人怎麼想  那是它家事  我不在乎


你認為  選出  哪一種總統
達成  獨立的路徑  有效率  才是最快
  ?

(  這兩個  互相矛盾  必須擇其一  無法朦朧  腳踏兩條船  )

命運的轉折  就是擁有  太多岔路
勢必要  有所取捨  犧牲
無法什麼事  都盡如人意


包含後來  川普上任  如果因  能源問題  跟歐洲決裂
因為川普  要照顧紅州選民  保障工作  兌現承諾  可能會復辟燃油車
歐洲走  進步價值  可能淘汰燃油車
歐洲與美國  那段期間  你也只能  擇一路線  先熬過
無法  再像現在這樣  踏兩條船


易  經  觀  念  :  
人世間  沒有是非  只有取捨
是一直以來  我在強調的
不懂取捨的人  一輩子  做任何事  大部分都會失敗


你可以  嘗試一下  這個方法
下次你看到  新聞事件時  思考看看

:  [  這個問題是  是非問題  ?  還是  取捨問題  ?  ]
:  [  這個人  是否過於貪心  什麼都想要  ?  ]
:  [  它如果選 A  放棄掉 B  是否問題  就不會像現在  這麼嚴重  ?  ]


嘗試用這方法  思考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後  你將發現
人世間  所有問題  99%  幾乎都是  取捨問題


(  一個  懂取捨的人  它其實  不會有那麼多的煩惱  )
XD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4-12-13 15:57:58

8個人死亡。這樣算不算最嚴重罪
當然不算嚴重罪
又不是死到他
或是他的親人
這也是台ˊ灣司法沒有人相信的根本
就是晉用只會讀死書
死讀書的人而已
沒任何社會經驗
就真以為自己是神似地
悲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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