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是一個人保護自己的一種重要情感
然而,有些人從小在表達憤怒時,其主要照顧者是不允許的。
他們認為這是一種不禮貌或對照顧者的忤逆。
當這些人表達不滿或不高興時,照顧者不僅不領情,還可能使用肢體或語言暴力來遏止他們的憤怒。
這使得憤怒彷彿被閹割掉,這些人逐漸認為勇敢表達是無效的。
這樣的經歷會摧毀人自我保護的機制,
原本應該對外表達的憤怒和攻擊,最終轉向內部,變成對自己的攻擊。
他們可能會自我貶低,內心充滿厭惡感,認為「一定是我太差勁,才會這樣。」
這類人的痛苦之一是,照顧者通常也不允許他們自我憐憫。
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所獲得的安慰和撫慰,會轉化為自我撫慰的聲音,
當遇到挫敗或痛苦時,能夠辨識和允許這些感覺,從而幫助消化情緒。
然而,這類人的照顧者可能會說:「不許哭,有什麼好哭的?哭會讓人更看不起你。」
他們認為哭是一種脆弱的表現,不被允許。
當憤怒和自我保護被禁止,難過和脆弱也不被允許時,
他們只能嘗試解離或麻木自己,變得沒有感覺,
或者將這些感覺轉為身體的不適,雖然找不到生理的病因,但身體仍感覺不舒服。
因此,幫助人重建「健康的憤怒」非常重要。
這包括幫助他們重新辨識那些在關係中應該感到憤怒但未能表現出來的部分,
或者回到兒時受傷的經驗,重新修復並建立健康的憤怒,重拾自我保護和自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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