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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推苗栗火旁龍列入無形文化資產 恩主公「聖杯」應允 [列印本頁]

作者: 不曬月亮的魚    時間: 2025-4-1 19:34:35     標題: 推苗栗火旁龍列入無形文化資產 恩主公「聖杯」應允


苗栗火旁龍是早年苗栗客庄傳統年節民俗活動,經苗栗市公所於1989年起官辦復振,如今成為全台四大元宵節慶活動之一。
市公所與苗栗玉清宮合作,推動爭取納入無形文化資產,予以保存延續,今(1)日上午到玉清宮請示關聖帝君,獲「聖杯」應允;
玉清宮董事長魏俊傑表示,樂觀其成,將積極配合公所,力拼順利通過無形文化資產認證,苗栗火旁龍文化傳揚下去。



市長余文忠表示,公所官辦苗栗火旁龍一年比一年精采,今年也獲馬來西亞、日本及美聯社等國際媒體報導,盼透過無形文化資產認證,
強化對活動傳統性、地域性與代表性的肯認,亦有助於未來爭取文化部補助、推動文化觀光、及後續保存維護計畫之執行。



因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地方政府得提報具文化意義之民俗活動為無形文化資產,而玉清宮長年主辦及協辦火旁龍等相關活動,
對於傳統儀式、流程、文物保存與文化傳承具有實質貢獻與重要地位,因此市公所與玉清宮合作,由玉清宮作為申請主體,
並由公所協助相關資料整理及行政程序,共同推動「苗栗火旁龍」登錄為苗栗縣無形文化資產。

火旁龍是源於早年苗栗客庄地區年節舞龍所演變而來,1950、1960年代盛極一時,龍隊遊走庄頭拜年恭賀,
商家包龍以鞭炮炸龍,鞭炮炸得越多,來年就會更旺,因此逐漸形成苗栗客家地區每年最熱鬧、也最獨特的活動,但隨都市化發展、社會環境變遷而消逝。

苗栗市公所於1989年起官辦火旁龍活動,並陸續建構起糊龍、牽龍、點睛、迎龍、跈龍、火旁龍、化龍等形式,
讓火旁龍從早期的地方民俗活動,成為「客庄十二節慶」,近年來更吸引了全國民眾的目光,以「中火旁龍」與「北天燈、南蜂炮、東寒單」齊名為全台四大元宵節慶。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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