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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力吃緊難請假!護理師強忍暈眩上工 被客訴態度冷淡「致無法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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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rtlion
時間:
2025-5-21 13:26:46
標題:
人力吃緊難請假!護理師強忍暈眩上工 被客訴態度冷淡「致無法調薪」
日前一名身為護理師的女網友在論壇透露,她近日頭暈到連視野都會模糊,但礙於人力不足無法請假,只能強忍身體上的不適繼續工作,結果被病人客訴和批評道,「活在自己的世界不講話、厭世就不要來上班」,她也因為這篇客訴,被工作單位的醫師明示不會調薪。
原PO在Dcard以「我是個護理師但被客訴態度不好」為題發文表示,她最近這幾天上班頭暈到連眼前的景象都看不清楚,身體很不適,原PO也為此提出請求,希望有人能頂替她的崗位,好讓她請假休息,但被上級主管以人力吃緊為由拒絕。
「所以我硬扛著上班」,原PO也指出她在強忍不舒服上班的期間,被病人客訴態度冷淡,不過她也補充,自己的個性和說話口吻本身就比較冷淡,而且因身體不適也沒有多餘的心力講話,結果就收到列了三點的客訴發文。
該名病人指出,原PO講話跟回覆問題的態度冷淡,連機器人都勝過她;而且原PO工作的過程中都彷彿活在自己的世界;另外,該名病人在客訴內文也批評,「厭世就不要來上班回家待著」。對此,原PO說明,該名病人提出的問題她都有回覆,她只是沒有聊別的話題,而且她手上同時有兩個診間的工作要忙、身體也很不舒服,讓她撥不出時間與心力與病人聊天。
原PO工作的診所接獲客訴後,單位上的醫師對原PO直言,因為她被客訴,所以不會調升她的薪水。上級的這項決策,讓原PO在文中坦言,「好難過怎麼辦」。
有同為護理師的網友分享與病人和家屬應對的經驗,「我也曾經花一個多小時衛教病人,甚至他懶到不願意拿牛奶自己喝;因為家屬不停換,但總是會不知道如何照顧病人,早上一次、下午一次,要重複衛教,請家屬交班然後被兇態度很差,是最差勁的護理師,還被說你既然選擇當護理師這些都是你要承擔的」、「對老闆跟病人來說態度很重要,太冷淡絕對會被投訴的,為了生活我就會改變我的態度,現在護理人力吃緊,其實你可以再去選更好的工作」。
也有人提出建議,「你那間(醫院)太扯了,直接換」、「離職,現在是你挑工作,不是工作挑你」;其中有留言搞笑回覆,「應該插個牌子在後面,(標示)今日身體欠安,請各位客倌體諒」。
作者:
smartlion
時間:
2025-5-21 13:32:10
昨晚在醫院陪母親住院,發覺護理師的工作真的是既繁重又高壓、高風險的工作!然而,看到病人逐漸恢復健康,也是世界上最溫暖的工作!
若您是醫護人員,請容我在此表達對您們的感激之情!
作者:
aobaochiai
時間:
2025-5-21 15:04:45
"...........上級主管以人力吃緊為由拒絕"
這句話是非常嚴重的一句話, 可以說是接近違反勞基法了!
因為臨床護士在臨床現場是有照顧比例的,印象中10餘年以前的配比,好像是1:5, 現在如何不甚了解,但是網路上是這樣寫的:
臨床護士配比是
根據最新的規定和指南,臨床護士的配比標準如下:
1. 普通病區:
o 護理人員與實際床位比應為≥0.4:1。
o 疑難重症病人較多的高風險科室,護理人員與實際床位比可達0.5:1。
2. 綜合ICU:
o 護理人員與實際床位比不低於2.5-3:1。
o 護士長應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 急診科:
o 應當根據每日就診人次、病種和急診科醫療和教學功能等配備護理人員,確保急診患者的醫療護理安全和護理品質。
o 護師以上職稱配備比例不低於70%。
o 固定護理人員不低於75%。
o 護士長應具備主管護師以上職稱和2年以上急診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4. 手術室:
o 護士與手術間比不低於3:1。
o 工作經歷2年以內護理人員數占總數≤20%。
o 護士長具備主管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5年及以上手術室工作經驗。
5. 血液透析:
o 每台血液透析機至少配備0.4名護士。
o 護士長應具備一定透析護理工作經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 新生兒室:
o 註冊護士與患兒比應不低於0.6:1。
o NICU護士與患兒比應為1.5-1.8:1。
7. 消毒供應中心:
o 護理人員與床位之比為2-2.5:100。
這些配比標準旨在確保醫院能夠提供高品質的護理服務,同時滿足患者的護理需求。
以"人力吃緊為理由"拒絕給予下屬衝分休息,補充體力,應該算是屬於違規行為!!
醫院要多招護理人員才是正道!剝削勞工體力與智力是不行的!屬歪道!!
護理人員要有護理人員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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