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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通新制 6 月 30 日上路 駕駛不禮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最重罰 3 萬 6 千元 [列印本頁]

作者: 鈞蝦逵人    時間: 2025-7-5 00:45:49     標題: 交通新制 6 月 30 日上路 駕駛不禮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最重罰 3 萬 6 千元

交通新制 6 月 30 日上路 駕駛不禮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最重罰 3 萬 6 千元

交通部於(6/19)日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七千兩百元提高至一萬八千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額度罰鍰三萬六千元,新制自六月三十日正式施行,以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

交通部指出,自從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後,死亡人數已有減少,顯示有改善道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仍有約兩成是因為「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為了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此次修正將調高致人傷亡的起罰金額,並將在六月三十日起正式施行。

交通部表示,為再提升汽車駕駛停讓行人觀念,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則,新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針對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起罰金額由七千兩百元提高至一萬八千元;導致行人重傷,裁罰金額改為比照致死罰鍰金額,最重可罰三萬六千元,且另有刑責,建立以人為本的用路環境。

來源:法源法律網



作者: sos3331    時間: 2025-7-5 04:36:04

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鍰卻一律以最高額度三萬六千元收場,這樣的立法或修法邏輯令人費解。
究竟是意在填補國庫,還是實際遏止肇事逃逸?若只是填充國庫,對改善安全毫無助益;若要遏止悲劇,這樣的罰則又顯得輕描淡寫,缺乏威懾力。
這背後的動機,恐怕更多是為了籌措資金,而非真正重視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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