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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黃牛售GD演唱會牟利兩千萬 警逮四人 [列印本頁]

作者: Tzuyu    時間: 前天 16:15     標題: 黃牛售GD演唱會牟利兩千萬 警逮四人

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78423/
更新:2025年07月22日
 
主嫌住處現場證物(刑事局提供)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韓國藝人GD權志龍日前來台舉辦演唱會,警方查獲有黃牛將一張原價近9千的門票開價至少5萬元,並鎖定柳嫌偽造身分證以協助通過實名認證進場,日前兵分多路拘提柳嫌等人到案,獲利初估超過2千萬元,全案將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戶籍法等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日前發現有賣家公開在社團平台販賣韓國藝人GD演唱會門票,並保證可通過實名制認證,而黃牛將一張原價8,980元的VVIP門票開價至少5萬元,刑事局與臺北市及臺中市刑大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鎖定柳嫌提供粉絲偽造身分證,以協助通過實名認證進場,並發現該集團是利用高級飯店作為交易處所就近提供兌票及協助實名制認證服務,專案小組15日拘提柳嫌等4人到案,並發現發現尚未開演的孫燕姿、BLACKPINK演唱會門票序號上百組。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該黃牛集團是向境外搶票團隊購買兌票序號。再於網路社群上以原價6至12倍價格販售,還將買家提供的身分證照片進行加工偽造身分證通過現場實名制認證,成功賣出上千張GD演唱會門票,不法獲利初估超過2千萬元。

刑事局呼籲,若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可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另持用偽造身分證件通過實名制驗證屬犯罪行為,依戶籍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局強調,警察機關將加強掃蕩黃牛票集團,持續打擊犯罪,請民眾切勿藉由票券轉售圖利,更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哄抬票價歪風,如發現有人販售黃牛票,可立即向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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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黃牛太過猖獗,哄抬了票價。雖然採取了實名制認證,有些人還是透過偽造的身分證購買了票券。
作者: good123456789tw    時間: 前天 17:00

酷喔, 還能偽造身分證件真是高明, 但怎沒去搞更大的?
作者: zebron    時間: 昨天 00:05

黃牛的科技已經爐火純青 。
一張票可賣五萬元 台灣錢淹腳目。
作者: maze833    時間: 昨天 03:52

就某方面來說真的很厲害呀
作者: sos3331    時間: 5 小時前

炒房動輒哄抬上百萬元,卻沒人當一回事;表演票價才差幾萬元,政府就立刻插手干預,這是為什麼?
理由其實很簡單:炒房背後牽涉的是權貴與官僚的利益,而黃牛背後呢?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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