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以上,符合兩條件才算通過。 依中選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為1954萬8531人,「重啟核三公投」同意票至少需要達488萬7133票,且有效同意票要多於不同意票,才算過關。另依《公民投票法》第32條規定,若公投未通過, 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