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法的細則參考了歐盟資料中心能源效率準則規範,並結合國內外專家、學者及主要營運業者意見,共同制定了涵蓋資訊設備、冷卻、電力系統及能源監控等七大檢核項目。此外,參考國際作法,針對不同營運類型訂定效率指標,要求超大型資料中心 PUE 不超過 1.3、主機代管資料中心 PUE 不超過 1.4。
吳志偉進一步解釋 PUE 標準的制定考量,國際上 PUE 數值確實有更低的案例,但與當地氣候條件及緯度、高度相關,台灣的數值是基於參考新加坡等相近氣候國家的經驗,並結合國內專家的專業判讀後定下的,是當前最適合台灣氣候與產業實務的合理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