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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委提科技監控 示警家暴受害者 [列印本頁]

作者: Tzuyu    時間: 昨天 12:00     標題: 立委提科技監控 示警家暴受害者

新聞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88688/
更新: 2025年11月19日
 
家暴示意圖。(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加強對高風險施暴者進行電子監控,以及提供被害人風險通知。衛福部長石崇良19日表示,會與各部會討論配套措施,若是「雙向監控」,因涉及被害人隱私等問題,修法仍要嚴謹,會在半年內提出修正草案。

今年7月,一連兩起重大社會案件,新北市土城家暴男違反保護令,當街殺害妻子與小姨子,台北市信義區則發生夜店女公關遭前男友砍殺身亡,也讓外界重新審視家暴保護令機制。

石崇良:半年內提修法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9日審查《家暴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名立委提案,加強對加害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並使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知悉其位置。

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表示,前衛福部長邱泰源曾支持引進電子監控機制,對高風險施暴者進行科技監管,並為補強安全網,承諾召集跨部會議,要在半年內提出《家暴防治法》修正草案,但至今仍無行政院版草案,是否會提出?
 
圖為定位電子手環。(中央社)

石崇良說明,衛福部正在蒐集執行的細節,會提草案,需要一點時間研議,預計還要半年,除研議修法之外,還有其他精進措施,避免傷害到被害人。

「雙向監控」也涉被害人隱私

立委王育敏提到,現行法律對被害人保護不足,土城的案件就是已拿到保護令的被害人,竟在街頭被加害人持刀行凶,應澈底檢討;若對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被害人是否能得到示警,知道加害人在哪裡?

石崇良解釋,修法還是要嚴謹,因為電子監控涉及人身自由行動、隱私問題,會研議看怎麼做。衛福部會主責修法,並找各部會一起討論,把配套做好。

立委邱鎮軍詢問草案進度,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回應,8月6日後開過三次會議,討論到將電子監控入法,當時部會都認為這方向可以,相關配套需要更多研究。

石崇良也說,支持對加害人的監控,但若是「雙向監控」,就會涉及被害人的自由、隱私,未來如果要實施,一定要經被害人同意。但這還不夠,屆時的執行細節,要如何不干擾其生活,衛福部會努力來做。
 
立委提案修正《家暴防治法》,電子監控高風險施暴者。衛福部長石崇良19日表示,修法要嚴謹,會在半年內提出修正草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及早鎖定高風險施暴者

立委吳思瑤表示,前端預防更重要,也才是政策更嚴謹、系統性的一個切入點。檢視家暴案相關判決,近十年被判決有罪者為68%、判拘役者41%、6個月以下刑期者16%,6個月以上為8.83%,從數據顯示,多數都不是很危險的重大傷害。

吳思瑤表示,土城案件確實讓大家痛心疾首,這類極端個案給予很多警示,但立法仍應回歸比例原則,畢竟台灣是人權國家,在家暴防治上應強調前端被害人保護,不可科技監控,輕易讓人權走回頭路,要保障被害人隱私、自由。

吳思瑤質詢時表示,對於高風險施暴者應「強化配套」,科技監控更應精準去鎖定這些人,才是防範核心。

石崇良回應,需要一點時間修法,因為一定要考慮到比例原則,包括必要性、適當性、衡平性都要遵守,還有實務上執行的可行性;針對高風險評估要更精確,及早辨識出高風險個案,強化暫時性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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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家暴的施暴者通常都會再犯,受害者只能盡量躲起來或逃離,如果要實施電子監控,還有很多細節要去思考。
作者: good123456789tw    時間: 昨天 12:04

施暴者這種高風險人物不只要實施電子監控必須要公布個資及照片, 警示其餘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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