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種情況,相反的,把自己當神,對著學長姊說著自己的豐功偉業還有遠大志向:
「學姊,我曾經在 LA 的投資銀行實習,並且參與過兩個 deal size 200 million 以上的案子,我當時的老闆以前是紐約 Deutsche Bank 的 VP,他非常推薦我進入 investment banking 這一塊。因為我展現了很好的分析能力…因此我目前短期的想法是在香港的 Morgan Stanley 先累積一點經驗,因為我認為這幾年亞洲的 deal flow 還不錯…然後未來我希望可以進入 top 5 MBA,然後進入 Oaktree 的 distressed team ,因為我個人還是希望長期在 west coast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