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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臨終~自以為是的愛】
[列印本頁]
作者:
miumiu
時間:
2008-4-8 00:52:03
標題:
[臨終~自以為是的愛】
成大醫學院護理系副教授趙可式發現很多人為了種種原因,
堅持要求醫師使出「十八般武藝」,
繼續急救明明只剩最後一口氣的親人,使得患者受盡痛苦,含恨以終。
她昨天在台中市舉辦的安寧療護傳愛志工培訓班中,講了多起實例。
趙可式說, 有位七十三歲老太太得知自己罹患乳癌後,
清楚交代後事,然後安心地接受治療。
四年後,癌症復發,並轉移到肺臟、肝臟、腦部和骨骼,
她自知來日無多,不但簽下「不急救」的意願書,
並且交代兒孫在她往生之日,不要驚擾她,
只需安心念佛,送她上西方極樂世界。
沒想到,老太太瀕臨死亡前,有個兒子聲稱在遺產問題尚未擺平,
兄弟姊妹還沒取得共識前,醫師絕對不能讓她斷氣,
否則就要控告醫師有醫療疏失,醫師只得依他之言全力搶救」,
經過多次電擊和心外按摩,這位老太太死前幾乎已被震得「粉身碎骨」。
另一位篤信天主教的八十九歲老人樂天知命,
七十歲那年就寫好「生前預囑」,希望子女在他臨終前,
不要給他插管開洞,讓他安詳的返回天國。
然而,真的到了他病入膏肓,多重器官衰竭之際,
子女擔心被鄰居批評不孝,同時為了讓住美國的大哥見老爸最後一面,
硬是要求醫師救到底。
趙可式說,這名老人死前意識清楚,渾身沒穿衣褲,
插了十幾根管子,他沒辦法說話,幾度要自行拔掉管子,
護士只好綁住他的雙手,他又用腳踢表達心中的怨憤,
由於扯掉導尿管造成血尿,護士又綁住他的雙腳,
結果他被五花大綁地躺在加護病房,躺了兩星期,不斷流淚。
最後長子總算趕回台灣,但是任憑所有子女聲聲呼喚,
老人轉頭閉眼,硬是連看都不看,
在無聲的抗議下,嚥下最後一口氣。
更離譜的是,有個老人已屆彌留狀態,
子女請相士算命,相士說老人如果在某月某日前死亡,
家道會衰敗,後人會貧窮,子女拜託醫師無論如何不能讓老人死。
結果,這名老人經過十幾次急救,光是強心針就打了一千多支,
護士打到手軟,拖過相士講的那一天,子女終於同意醫護人員拔掉老人身上所有管子,
讓他安息。
趙可式說,這種人間悲劇不是個案,全台各醫院每天都在上演。
有一名四十二歲婦人罹患卵巢癌,癌細胞嚴重擴散,
她丈夫懇求醫師非得救她一命不可,因為「三個孩子還小,不能沒有媽媽」。
當她呼吸停止時,醫師努力替她施行心肺復甦術,但急救無效。
她丈夫進入病房一看,只見愛妻滿臉滿枕頭都是血,
嘴裡插了一根很粗的管子,口角沾著血,眼角的淚也沾溼了枕巾,
他抱著妻子狂喊「你們對她做了什麼?」
當他獲悉是急救的結果,心中大慟,連連捶胸哭嚎說「我對不起妳!我對不起妳!」
趙可式說,她每次看到這種情形就感慨萬千,
甚至有的病人根本就已經死了,只不過靠著人工呼吸器,
胸部仍有起伏,其實腳底板早就出現屍斑,
醫師往往宣布死亡不到一小時,屍臭就透出來了。
她表示,這種人間悲劇可以說是「四輸」:
病人方面不得善終;
家屬方面事後愧疚;
醫師方面在醫療糾紛的陰影下,無奈為之,違反了醫界倫理;
社會方面,每年因此耗費的健保資源更是難以計數。
這種惡質文化還要讓它存在多久,值得國人深思。
生離與死別 都是人生兩大傷心事
不捨 帶給雙方的只有傷心和遺憾
放手 是讓大家活得更好的作法
~~~~~~~~~~~~~~~~~~~~~~~~~~
這篇文章
任誰看了都想痛罵那些自私的家人
人無法選擇生,唯有死亡的方式可以由自己選擇
「死也要死的有尊嚴」啊 ...
所以說 ! 想要愛一個人
這個’愛’字 真是值得深思
有時 自以為是的’愛’ 卻剛好是一種’害’
《 本帖最後由
loong
於 2008-4-10 23:58 編輯 》
作者:
傳說神話
時間:
2008-4-8 11:47:27
如果是我我一定忍受不了親人受到如此的折磨
寧可他一路好走..也不願他活的如此痛苦...
之前在醫院住院一星期..真的看了好多這種例子...
真的令人心疼
作者:
Jason_Wu
時間:
2008-4-8 13:17:48
的確是有很多子女是因為自私的念頭..
而擅自替自己的父母做決定.
但..也有一些人是為了救自己深愛的親人...
要替一個人做生死的決定..需要相當大的勇氣.
我想..對於真心想要自己親人活過來的人來說..
做怎樣的決定都是痛苦的...
但不管做了什麼決定...
你還是要自己承擔並接受...
唯有放下...他才能走的安心.
你也才能過的快樂~
作者:
aa58426
時間:
2008-4-10 03:04:48
順是甚麼
臨終是神聖的
搶他回來 又能撐多久 如果是做給別人看 豈不虛偽
真愛嗎 子女供養不起 長者不痛嗎
冥冥中自有天數
見多富人爭產 又誰孝了順了
作者:
oe4
時間:
2008-4-11 20:41:59
依照「安寧療護條例」的規定
若是病人在醫師的詳細解釋之後,自己簽署「拒絕臨終前急救」的意願書,只要病人意識清楚,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改變病人的意願,除非病人自願放棄該意願書。法律裡沒有要求家屬一定要簽名,但是需要一個第三者作見證。所以,該「放棄臨終前急救」的意願書,若是經過以上程序,應該是合法的。
法律裡並沒有允許家屬的反悔可以解除意願書的效力。若是醫師不按照病人意願書的內容進行,依法可以罰款,甚至吊銷執照。因為醫師絕對不會拿自己的執照開玩笑,除非家屬以各種招式「脅迫」,否則醫師應該不會認同家屬的取消「放棄急救」。
作者:
700530
時間:
2008-7-31 03:03:43
*[親情倫理.回覆達人比賽]*
其實人這一生總是無法避免
生老病死.相信身為人家的
子女.再看到父母親要離去
的時候.總能少受點痛苦.
有哪為為人子女的在看到親
人要離去的時候.還去受到
那麼痛苦的急救.誰看了能
不心疼的呢?
作者:
come120120
時間:
2008-7-31 09:38:00
*[親情倫理.回覆達人比賽]*
遺產還沒有分好,這是什麼理由= ="
這樣就可以自私的讓父母親們生前在受一次苦嗎?
文中的相士,應該是神棍吧><,
最好有修道之人說不可那天死,硬要把人拖過那天,
這樣很殘忍,不是正道之路。
作者:
玫瑰香氛
時間:
2008-8-1 14:19:09
[親情倫理.回覆達人比賽]
為了晚輩的一己私利而要強留父母幾分鐘或幾天
是非常殘忍跟不應該的
但要親手簽下那張 "放棄急救同意書" ........
唉 ~~ 又那有那麼容易?
怎麼會願意親手拔掉父母的維生器?
多一分鐘是一分鐘
握著的手有溫度 那怕多一秒都好
這實在是沒有相同經驗的人無法理解的啊
作者:
keroro軍曹
時間:
2010-10-4 22:38:39
對於癌末的病人
具繼續急救實在對於非常的殘忍
那真的只是用呼吸器在維持呼吸而已
而且這真的是醫療資源的莫大浪費
這些錢用來幫助更需要幫助的人
不也是功德一件嗎?
愛 他(她)就讓安心的去吧~
大家都知道讓她順利的走吧
但...放棄急救切結書真的說簽就簽嗎?
當躺在那邊是你的家人
而你簽字代表著家人的死亡
那種掙扎與痛苦 是旁人無法體會的
有生必有死 每個人都會面臨死亡
如何利用智慧來看待、正視死亡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這句話 小青蛙送給大家
"對一個有智慧的人來說,死亡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偉大冒險的開始"
(哈利波特裡面的一句話 送給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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