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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遇警察臨檢盤查須知 [列印本頁]

作者: 草薰風    時間: 2008-10-10 10:26:10     標題: 遇警察臨檢盤查須知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 遇 警 察 臨 檢 盤 查 須 知 )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不過在臨檢時,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O資料,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假臨檢之名,行搜索之實』。----------------------
譬如警方執行道路臨檢,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因此,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

一、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

二、不能進入搜索範圍,包括對身體、所有物、住所的搜索,都是臨檢範圍之外,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

此外,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反臨檢』,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

碰過無法無天,態度惡劣,存心找麻煩的的警察嗎?不要跟他吵,拿起手機,馬上打:「受理電話警政署督察室:02-2394-3644」,把這電話輸入你的手機,以備不時之需吧!請傳給你的朋友!

補充說明:謊報個人真實資料,則觸犯刑法之偽造文書罪,切勿謊報他人身分資料,以免觸法!

.......................................................

不懂法律的我遇到臨檢就得乖乖的做順民
有十後酒測市一條路5至個檢點騎不到3分
鐘就被攔下來2.3次真的很幹!
看了此文也算有了初步的瞭解
作者: 高雄阿嘉    時間: 2008-10-10 23:02:45

時常看到在路邊翻臨檢車輛,這都不和法吧,,,,
要確保自己的權力,,,
作者: niel127    時間: 2008-10-11 09:26:50

保障自身權益~又可維護治安

這幾點真的要謹記
作者: bhgk2000    時間: 2008-10-11 20:00:15

我跟我家人都很配合臨檢,警察態度也很好,我就看過被警察攔下來,警察都沒講話,他就先有敵對意識了,態度己經很不友善,難怪警察對他也很不友善,這是相對的。我倒很希望警方的公權力能強勢一點,雖說不要像以前戒嚴時期的緊張,但老一輩的人都比較喜歡戒嚴時期,不像現在這麼亂,那些巷口飆車吵死人的不良少年,那些不繳租金又佔在路中間影響交通的攤販,那些騎機車跑給警察追那麼遠,我真不知道現在的警察是不敢強勢一點了嗎?
作者: JASONL    時間: 2008-10-16 12:14:19

有些騙子也會冒用檢警的身分欺騙無知的民眾,例如假臨檢真搶劫,或是穿著警察的制服在路上取締交通

違規等等,樓主提供的方法也可以用來分辨對方到底是不是正牌警察,千萬不要被嚇到,一定要保持冷靜

,如果不確定對方身分,報警處理是最好的方法,因為如果是假警察一定會心虛落跑,至於對方真的是警

察,也請管區員警幫忙辨認,再來追究警察是否有執法過當的問題,總之,不做虧心事,立場就站得住。
作者: mom    時間: 2008-10-19 22:07:44

有時感覺警察臨檢都看心情的

好的時候停下來寮個天就好了

有時去在那囉哩八縮

但我是很配合啦

因為如果沒犯錯就沒差阿

在怎樣頂多是浪費幾分鐘

不過這些還是記著比較好!
作者: 鹿谷粥    時間: 2008-10-20 0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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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愛拖鞋    時間: 2008-10-20 02:03:31

總之就是配合啦  他們也是很辛苦的
作者: c130596    時間: 2008-10-20 17:23:28     標題: 回覆 #1 艾涅爾 的帖子

一般大眾是不會知道這麼多
當你提出疑慮時     警察一定會先唬你 " 妨礙公務 "
只有乖乖任他擺佈
不過
多知道一些也是好的
總比無原無故被冤望好
作者: 必聖克    時間: 2008-10-23 00:23:37

有的警察臨檢態度很好,而有的......不敢領教
作者: 忠愛一生    時間: 2008-10-23 20:03:02

感謝樓主大大用心提供這篇關【遇警察臨檢須知】
所謂【白天不作虧心事 半夜敲門心不驚】!
真的遇到警察臨檢~的確盡量配合!(除非..你酒駕..甚至犯了法或被通緝中..心虛)
本身自己守法國民,該拿證件查核或接受酒測.
合理合法範圍內配合他們~儘早結束盡早離開!~~
作者: stjackal    時間: 2008-10-24 1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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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O1234    時間: 2008-10-25 04:48:09

之前有朋友遇到態度超差的警察臨檢~~~

他在下橋後要右轉 可是在道路中間要轉的時候是黃燈

警察在右轉後100公尺處 把他攔下來

下來後就叫他證件拿出來..然後開始寫紅單....

我朋友看到當場問他 我又沒違規幹麻開我單??

警察回他 你紅燈右轉耶!!你叫啥!!

我朋友不爽 起身要下車

開單的警察以為他要反抗 馬上把我朋友的手凹到後面去....

我朋友當下馬上和警察說  我是現行犯嗎?  憑什麼抓我的手!!!  你放開喔

那個警察還不放說...

一直到我朋友手痛的受不了 和他說  你哪個分局的!!!!  叫你主管過來!!!

旁邊警車裡有個胖胖的警察就走出來說  怎麼了?不服取締嗎?

我朋友聽到氣死了!!!

直接回他  為什麼要服?  我又沒有違規...你的手下現在是怎樣?

把我當現行犯是吧?  請問我是搶劫還是殺人??

後來那位主管就把我朋友放了~

我朋友隔天打電話去市政府開罵

只聽他說接電話是XX部門的主管 一直和我朋友道歉

說他們會處理這件事

過幾天我朋友就收到那個白癡員警的道歉信~~~

真的是很爽~~希望大家遇到這種態度差又濫用職權的警察

千萬不要讓他們吃夠夠~~申訴死他們吧~~~
作者: ugly2266    時間: 2008-10-25 04:54:47

只要不違規
就不怕
要查就查呀!
作者: FORZDEATH    時間: 2008-10-25 19:17:35

多半都會配合吧
畢竟也沒攜帶違法物品的話
給他看也無所謂
旦如果你不想給他看
就可以跟他對持到底
作者: alex860343    時間: 2008-10-26 21:03:04

原來有臨檢紀錄單這玩意= =
作者: yawei    時間: 2008-12-16 15:07:05     標題: ︿︿

警察也是人啦!!也是有七情六欲...
只是有時也該站在老百姓的立場想想
不能把大家都成歹徒啊
依法執行公務...執行公務也需依法啊
好人壞人可能短短的臨檢無法馬上分辨
遇到壞蛋當然也是要硬起來!
不要老是吃軟不吃硬...
作者: 楊梟    時間: 2008-12-16 19:52:27

原帖由 GTO1234 於 2008-10-25 04:48 發表
之前有朋友遇到態度超差的警察臨檢~~~

他在下橋後要右轉 可是在道路中間要轉的時候是黃燈

警察在右轉後100公尺處 把他攔下來

下來後就叫他證件拿出來..然後開始寫紅單....

我朋友看到當場問他 我又沒 ...



我沒有要替警察說話

但你朋友搶黃燈就是違反交通規則.......

就算開單也合於法理(不合人情就是了~"~)

只是,警察的後續處理,有無過當.....

從你的描述看來,警察是該跟你朋友道歉

btw

你該跟你朋友說,搶黃燈也是不對的行為。

不要等到出了事,再悔恨不已。
作者: tw6169    時間: 2008-12-16 21:16:04

依據大法官釋憲 535 一案

如果 警察 盤檢您  您出示 相關證明文件後  可以在當下提出異議

那麼 警察 就必須當場  開出臨時盤查  民眾異議表

如果他不聽您的要求  可以立即打 110 保護您自己的相關權力

或是  當地 分局督察室  當場反應  這才是 人權
作者: teana8178l    時間: 2008-12-19 00:05:34

唉!政府欠錢欠很多!要開多一點的罰單補貼警察的年終!
作者: fragrant    時間: 2008-12-22 16:55:29     標題: 回覆 #10 c130596 的帖子

警察執行臨檢勤務,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公務,他們也不是在唬你,只是目前台灣民意高漲(包括民代愛濫動用關係),所以很少會有警察對妨害公務的民眾辦理移送,總之,沒怎樣的話配合就好啦!
作者: 碧海情天    時間: 2008-12-31 16:42:09     標題: 回覆 #1 艾涅爾 的帖子

哇 真是有 懂一些法律也不錯。
作者: 淡水看日出    時間: 2008-12-31 18:13:09

我每次都傻傻的警察說什麼我就作什麼真是笨
作者: zxc30350    時間: 2008-12-31 18:41:17

雖然法律是如此,可是普通看到警察要臨檢,心裡總會產生一種無法形容的感覺!
作者: jackychou8    時間: 2009-1-2 14:40:42

感謝這位大大用心發文~我相信很多人都是手法ㄉ好國民
作者: mike13153    時間: 2009-1-5 09:41:50

行ㄉ正
就不用怕臨檢ㄌ
打督察室真ㄉ會有人接嗎
那些大官早就下班休息ㄌ吧
作者: tigerwuyp    時間: 2009-1-5 12: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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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8825252    時間: 2009-2-16 21:42:30

警察大人也是很辛苦的
最怕遇到怕事的警察,那些真的是沒用
作者: d456032    時間: 2009-2-16 2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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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巴巴    時間: 2009-2-16 23:10:03

阿舍 也是很辛苦的 还是不要刁难啦!!
作者: 魚夫的生活    時間: 2009-2-16 23:21:43

謝謝了.暸解警察的一些勤務順序及本身的權利
作者: a885668    時間: 2009-2-28 02:23:37

警察很多都很恐怖的,還是乖乖當個良民,才不會惹事上身。
作者: 仙劍李逍遙    時間: 2009-2-28 02:25:16

還是盡量配合吧

誰知道警察會不會照法律走
作者: 曾建勛    時間: 2009-3-4 19:07:22

方執行道路臨檢,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作者: vito73322    時間: 2009-3-4 22:37:57

只要沒做錯事也不怕他臨檢
當然要是喝幾口酒在上路當然是作賊心虛
不過我是知道投宿飯店
警察必須出示搜索票才能進入房間
作者: as4206    時間: 2009-3-8 18:39:27

保障自身權益的好文章
但遇警  還是配合比較好!!   比較不會有惡臉相向
作者: wenbin    時間: 2009-3-19 20:55:39

以前經營卡拉ok時, 經常遇到員警借行職務之便及小百姓法律常識不足,三番兩次登門拜訪,對本店有點特別照顧,影響生意經營客人上門,實在很###...
作者: miin7432    時間: 2009-3-27 05:06:22

有些員警真的是實實在在的合法流氓耶,沒看前真的還不知道!?
謝謝大大唷!
作者: 逍遙書生    時間: 2009-4-9 14:23:51

寫的真好 太感激了 讓我終於明白 一個 法治的國家

民眾該如何自保 也明確了解到 警察的 執法範圍

感謝唷
作者: 逍遙書生    時間: 2009-4-9 14:31:22     標題: 回覆 #9 最愛拖鞋 的帖子

我還有個問題 就是 臨檢紀錄單的 作用 是什麼ㄋ ?? 謝謝
作者: alexwjs    時間: 2009-4-11 11:40:53

白癡員警申訴他們死.....長知識了!感謝板大這麼專業的知識分享!!
作者: 好冷    時間: 2009-4-12 21:01:51

中南部的警察很多都是自己本身並不了解自己的執法依據是什麼。
多年前,我就跟朋友在高雄的路上,把警察弄的死去活來,前陣子,
跟一位警官聊天,他自己也承認很多員警(尤其是南部),本身法律知識嚴重缺乏,
對於一些基本的法學應用更是離譜到不行,所以也奉勸大家讀一些相關的法律以保障自我的權利!
作者: victer12    時間: 2009-4-20 17:22:40

法律是給懂的人使用
一般小老百姓根本不了解
悲哀
作者: k116734200    時間: 2009-4-23 20:57:04

臨檢時還是給他檢查吧
不然也不能怎麼樣
只能乖乖給他檢查
作者: kozon    時間: 2009-4-25 16:08:07

我是覺得還是乖乖配合吧!畢竟現在臨檢都有蒐證錄影。
作者: opel    時間: 2009-4-26 09:42:20     標題: 回覆 #1 艾涅爾 的帖子

其實這都是保護壞人的規定啦,警察要抓酒駕的人,就會再該地區封鎖四角設路檢點,來個甕中捉鱉。保護我們的安全,配合一下也無可厚非。
作者: ul4vu    時間: 2009-4-28 22:26:27

警察濫權固然為大家所不樂見...
但是相信大家都希望安居樂業的生活...
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大大們因超車..或讓車..對方抄出西瓜刀..亮槍..
............警察都在做甚麼...對不起..警察已經不想惹麻煩了...
...這是目前大多數警察的心理(親耳聽到)...
即使一個很熱血的警察被民眾言語或各種刁難嘲諷..我想他不是機械人..更不是聖人..累了..因為他們是正常人..跟你我一樣..也是人
倦勤的警察會受理你的報案...喔..你被殺了...嚴不嚴重..幫你叫救護車...我馬上連絡.........
想一想你可以不用被殺的...
我支持警察檢查我..我不帶違禁品..我面帶微笑因為警察是我們的警察..他是我們國家的螺絲我不容許他掉了..鬆了.我希望他們熱誠的為我們國家服務...因為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警察...那是一個藥劑..一個必需品..
作者: e7922469    時間: 2020-3-6 03:37:01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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