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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題研討] 請支持政府立法:國外選手每2年需回國參加國際比賽一次 [列印本頁]

作者: gison77    時間: 2009-3-10 03:41:06     標題: [問題研討] 請支持政府立法:國外選手每2年需回國參加國際比賽一次

這次我們國家成棒隊在經典比賽中竟然輸給中國....讓全國上下都好失望喔....

就連上一次北京奧運也輸給中國,真是國恥,兩次總教練還同是一個人...葉志仙....

我建議,請國家立法,要那些旅外的國家級選手每兩年須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級比賽一次,

這不僅可以與國內其他選手分享在國外棒球經驗,提高國內選手能力,又可以為國爭光,提高民族意識。

請大家想想...若是王建民主投配上郭泓志救援,那怕是中國.....連日本都要投降喔...

也請我們的政府,讓我們有機會可以看看那些旅外選手回國參賽的丰采吧....

中華隊....要加油....
作者: 芙玥    時間: 2009-3-10 05:36:11

這種立法可能~應該是不可能發生拉
因為這樣沒意義~又會阻礙選手發展~
只會逼選手出走罷了~
而且旅外選手~也會老也會退休~
經驗交流是可以~
可是透過交流~能提高多少~有待商榷
至於民族意識~~要先有求勝意願吧~
作者: aw239    時間: 2009-3-10 07:43:43

北京奧運總教練,沒記錯是洪一中吧? 是我錯了嗎? 應該沒錯吧!!
至於要不要請小王和其他有競爭力的旅外選手,也是要球團同意吧~
要不要立法,還需要多加深慮!!
作者: 連射30秒    時間: 2009-3-10 07:50:06

俺不贊成這樣的做法
這樣對選手一點保障都沒有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徵召不順利基本上是因為國內體壇長期的老大心態所引起
我要你回來打你就是要回來
影響到你的訓練進度是你自己的事
比賽時受傷請自行負責
受傷之後新球季表現不佳而被球團減薪或解約也自己買單
比賽成績好的話
政府人馬出來沾光搶功勞
成績不好的話
當砲灰的是選手與教練團
這樣子的制度和做法
哪能讓旅外選手心甘情願回來打國家隊
做不到向下紮根和給予選手優渥保障的話
徵召不順的問題每次都會上演的
作者: 搖滾Jason    時間: 2009-3-10 09:54:57

想太多
這樣子行為是違憲的
如果真的立了法 只會加速球員的外流
轉日本籍或美國籍
作者: lottery    時間: 2009-3-10 10:11:22

平時不燒香 臨時報佛腳?
平常不好好對待運動員
一到國際賽才要說這種徵召不順的屁話?
人家好不容易在國在有發展機會,也不是每個人有
一到國際賽球團不放人,不放人的原因4F大大理念跟我差不多
不然最近最夯的吳家慶轉籍事件是怎麼行成的
體委會在不好好檢討的話,運動員出門是很正常的
作者: lejay    時間: 2009-3-10 10:59:21

立這個法的確會有違憲的問題
再來的話就是立了這個法
外國球團就不太敢碰台灣的球員了
因為實在是太麻煩了,動不動徵招球員,受傷了或者是打亂了他調養的時程怎麼辦?要不然就砍薪水砍的很低,對球員的發展實在很有殺傷力。
再來就是放棄國籍的問題
我們是民主國家,卻搞這種飛機,反正乾脆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好了
作者: leo168    時間: 2009-3-10 11:31:09

在某些制度沒改好之下,我幫你保證,你這樣只是讓球員出走機會加大,像之前一個韓國球員那樣直接變美國籍,還有不要老生常談,我們全盤皆輸,只有投加強還是輸,兩人用球數滿了以後還是零比零,牠們下場以後還不是要輸,今天的問題又不是我們只有投手不好,我們站上得點圈位子一隻手就能算得出來,並不為兩人回來合作之後,所有人都變強了,如果真的會這樣,不用你說,我第一個支持,王郭合併,傷都好了,安打嚇嚇叫守備一級棒,其他先發和佈局投手都神了。

今天的中華隊不是只有一個地方出問題,不管是球員的投打跑守,還是其他的制度,拉兩個強投回來而且你自己也說了還需要再一起才有機會拿下一場,但是也只是解決投的問題,正確來說你只增加4分之一的機率,棒球又不是一個人可以打得,除非像漫畫那樣,找一個投打都超強的。

《 本帖最後由 leo168 於 2009-3-10 11:37 編輯 》
作者: 中根生太長    時間: 2009-3-10 11:56:40

民主自由的的年代,
況且現今那麼講究人權,
立法沒啥意義,除非是他們心甘情願,
回來為國效力。
作者: acc12321    時間: 2009-3-10 12:56:39

這種作法太牽強了啦

我絕得還是拿 主要的台灣職棒球員作為主力 旅外求援作為輔

沒有人誰能保證 誰可以回來 誰受傷 

配合好的團隊 也只有職棒  

政府該好好去思考了 多關照這塊領域八 
作者: 炎龍    時間: 2009-3-10 13:31:56

大大你說的真的有點(搖頭)
等政府真的關心跟改革棒球的時候
不用規定2年一次想必選手會主動回來參加的
作者: 過期帥哥    時間: 2009-3-10 13:32:48

妳以為法律可以這樣定喔~~
我們又不是封建制度~~
這位大大  這條法律如果通過  
我認為不是打輸大陸這樣而已
我想  全世界都會笑我們吧
還有  大約會有五百萬人移民去其他國家!
作者: 工兵學校    時間: 2009-3-10 13:50:53

體育實力有時也反映經濟實力,所以請別懷疑我國的經濟實力也分問題了
作者: 飛飛飛    時間: 2009-3-10 15:14:31

如果要這樣的話,不如把制度快用好比較實在!
作者: 雅筑    時間: 2009-3-10 19:01:28

旅外球員隸屬於各球團.
球團有權決定是否放行.
台灣的球員只有兵役的問題.
球團才有可能放人參賽.
因為球員是球團的資產.
萬一受傷誰能夠負責.
所以立法可以.但是不可行.
畢竟忠孝難兩全.愛國心與"前途(錢途)"孰輕孰重.大家心知肚明.
除非國家提出相關配套.足以匹配該球員的身價.
作者: maispet    時間: 2009-3-11 01:14:29

還好以上各位大大的發言
幾乎反對居多...
不然的話還得了!  
要是真的凝聚成共識
台灣亡球的不會只有棒球
會全盤輸輸去!!
還有  體育重視的是運動精神
為國爭光  民族意識這些大旗
大可不必太過高張
我們是民主國家
一個國家的成就是來自於全體的素質而非單一
否則只會變相成政治人物的利用工具而已...
還有  輸中國大家會失望其實我個人是覺得有點奇怪啦
要比賽就是要贏  求勝心面對誰都不能有折扣
輸日本輸南韓就沒這麼難過  奇怪咧...
我覺得要失落的話是怨自己而不是怪別人
人家有努力本來就會有進步  我們怨不得人  只能加緊腳步
還有  北京奧運教練是洪中吧
難道板大忘了他輸中國那天淚灑接駁巴士前的畫面了嗎?
還有  光要靠建仔+郭董  也不足以應付經典賽吧!?
那其他場次呢?  不好意思喔板大  個人覺得這種想法有點太過天真
多謝板大分享!!

《 本帖最後由 maispet 於 2009-3-11 01:28 編輯 》
作者: 星幻    時間: 2009-3-11 09:54:47

最好的方法就是分級制
重大賽事如精典賽  世界盃  亞運
我覺得就徵招職棒好手跟旅外好手...當然也是要看附近國家派的陣容
步要人家都只派大學生一些業餘選手參賽...台灣就派一堆好手
重大賽事 我覺得要隊伍陣容就要排一些最好的選手...
畢竟重大賽事是全世界都在看...
作者: wei781117    時間: 2009-3-12 00:33:06

這樣做只是站在球迷的角度開心而已,
是否有站在在球員那一邊幫他們想一想?
作者: vince1618    時間: 2009-3-12 02:29:44

政府因該負最大的責任,自從簽賭之後,台灣的棒球就依職不是很順,就是因為球員沒有人保護,遇到黑道要怎麼半咧,棒協跟球團指會唱高調,根本就沒有實際的做法來保護球員,這一次的經典賽無言到極點,就如同傅達仁在中時所說的依樣,希望棒協不要在耍白痴了,不然就撤掉這個爛單位
作者: fish519    時間: 2009-3-12 08:28:57

體委會、奧委會、單項協會、有的沒的聯盟一堆......一堆有的沒的協會,說真的分享權力的人太多,真正做事的人太少。檢討這些人還比較實在,也比較有用。
作者: KEVINCGO    時間: 2009-3-12 08:41:37

與其國家立這種會違憲的法律,還不如把預算經費拿出一些在國內自己成立一個聯盟,或是國民黨黑金隊,民進黨街運隊,台聯黨台獨隊,親民黨榮眷隊.....多多培養自己國內的選手才是上策,人家是國外球團的資產,不會讓人家說選就選,也會讓更多選手遇到比賽就說受傷,不然就是說受傷無法出賽,然後在某電視熱身賽上被瘋狂報導今天又熱身投幾顆,教練稱讚到不行等等的一堆怪現象出現.....
作者: xiphos    時間: 2009-3-12 16:57:18

這是治標不治本的作法吧...

台灣的體育環境沒有改善的話立在多法也沒用

試想
等王建民小小郭...等旅外的好手都退休以後
那要派誰出去?

難到中華隊只有這些人能打嗎?
如果是的話
中華隊未免也太悲哀了
台灣的體育未免也太悲哀了
作者: 最愛拖鞋    時間: 2009-3-18 03:02:16

我覺得與其這樣  不如真的做好本土選手訓練吧   畢竟旅外選手不是可以幫忙一輩子的   所以訓練好本土的比較實在
作者: Dino    時間: 2009-3-18 16:34:07

如果推展體育的目的,只是為了比賽奪牌,那還是算了吧.
為了那些什麼狗屎虛榮心,狗屁榮譽,只不過是在挖更多的錢坑罷了.
整個社會價值觀的嚴重扭曲,早就讓一個原本正當且正常的體育活動都變了質.
首先,政府完全沒有真正用心在推動全民運動,宣導運動健身強國的正確理念.
再來對於各種運動選手的培育,也從來沒有認真並且有系統持續性的在進行.
幾乎現在在各個領域裡的優秀選手都是靠自己以"自力救濟"的方式成長上來的.
而一旦成名了,政府便立刻跳出來"割稻仔尾"厚顏無恥坐享其成的"消費"這些成名的運動選手.
過去有句在昔日算是經典的至理名言:
"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些什麼?要問你為國家做了些什麼?"
個人認為以當前民主觀念裡這句話應該要完全倒過來的.
"不要問你為國家做了些什麼?要問你的國家為你做了些什麼?"
個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那一張張醜陋無恥的嘴臉.
當選手在萌芽時期最需要奧援的時候,這些人一個個閃的遠遠的.
當選手功成名就大放異采的時候,這些人一個個跑出來邀功的邀,攀關係的攀關係.
這樣的一個生態底下,如果還要再用立法的手段,來強迫運動員為國家效命.
我想,換來的反彈以及最終的結果將會只是讓國家陷入一個"國際大笑話"的恥辱當中.
胡適先生有一句話"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想要有能夠為國爭光的人才,甘願樂意的代表國家出賽,為國家效命,政府自己就先要有所"投資"
而不是老在那邊坐享其成.
一個只會坐享其成的政府,會讓手甘心為她效力?盡全力去比賽嗎?
運動選手也是人,也需要生活,也需要保障的.而且運動生涯的顛峰壽命是那麼的有限,而一輩子卻是那麼的長久.
要選手放棄賴以維生的條件,來去代表國家,為了部份特定人士(泛指政客)的顏面去拼鬥,有幾個人願意呢?
作者: 莽山小青龍     時間: 2011-1-14 18:01:49

無了的政策 想操死選手啊 沒那個必要
作者: yiyi820719    時間: 2011-1-26 09:41:05

這應該不會發生~ 如果真的發生了的話~我覺得在國外的那些運動員應該會放棄台灣護照了! 他們大多是要毀約才能回來幫忙~一趟回來既是傷信用 耗體力 也損錢阿! 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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