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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婿對岳母企圖性侵算是什麼罪名~? [列印本頁]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4-16 14:35:55     標題: 女婿對岳母企圖性侵算是什麼罪名~?


近來我的一些好朋友及死黨紛紛出現這樣的問題~!!
我有一個死黨他在前年結婚~婚姻算是美滿~
去年5月他老婆懷孕~直到今年3月他老婆才產下一名男嬰~
他老婆懷孕期間~因為精蟲衝腦企圖強暴岳母~
他告知我說他只有脫光他岳母的衣褲、抓胸摸穴~
由於他岳母的奮力抵抗~使的他沒有性侵成功~(因為挨了一巴掌= =)
事後他問我沒有性侵成功有算犯法嗎~?

《 本帖最後由 s5162002 於 2011-5-9 02:10 編輯 》
作者: imakkhip    時間: 2009-4-17 12:53:35

刑法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而其對於其岳母基於強制性交之意思,而有未遂之情形,依法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犯。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4-20 21:58:29

原帖由 imakkhip 於 2009-4-17 12:53 發表
刑法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而其對於其岳母基於強制性交之意思,而有未遂之情形,依法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犯。 ...


請教一下大大~!!
如果說我死黨對他岳母沒有性侵成功~
但事後他岳母向他索討5千元費用~
如果不給就要告他強姦~這樣行嗎~?

《 本帖最後由 s5162002 於 2011-5-9 02:03 編輯 》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4-20 22:04:28

接下來是後續發展~!!
如果說我死黨對他岳母沒有性侵成功~
但事後他岳母向他索討5千元費用~
如果不給就要告他強姦~這樣行嗎~?

《 本帖最後由 s5162002 於 2011-5-9 02:04 編輯 》
作者: 黑色爵士    時間: 2009-4-21 04:46:10

與直系血親或3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者  依妨害性自主罰之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4-21 14:18:33

不好意思~樓上的版主大大~
我是請問你後續發展的問題~
那兩個問題有算違法嗎~?
能告訴我犯什麼法嗎~?
作者: ykboy    時間: 2009-4-21 21:41:13

原PO的案例實在相當驚人與誇張

不過若照上述
你朋友一開始已犯了刑法
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他岳母事後的行為則是犯了
第 346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接著若你朋友跟岳母有了性行為
那就又犯了
第 230條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應該勸勸他別鬧了,忍未條多上上SOGO論壇,再請他去找外賣
或靠十姑娘疏壓,別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住監獄好玩嗎...肯...去探聽一下就知了
作者: 黑色爵士    時間: 2009-4-21 21:46:22

問題1~
但事後他岳母向他索討5千元費用~
如果不給就要告他強姦~這樣行嗎~?


告訴乃論罪  私下和解是可以的  不過建議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以免有346條之嫌

問題2~
我死黨卻回他岳母說~要5千元可以~
但是要跟他打一砲才願意給她~


如果他岳母願意也是可以的  但是我建議他岳母告上法院
請求賠償  不用打一砲也可以拿到錢  他可能還要呆在籠子裡一陣子呢

《 本帖最後由 黑色爵士 於 2009-4-21 21:52 編輯 》
作者: ijhgfrt    時間: 2009-4-21 23:08:09     標題: 回覆 #4 s5162002 的帖子

兄台的問題  
不是確定法律條文問題
是文中所指岳母提告的可能性
這與條文無關   想告都可以告
有沒有足夠理由
要看檢察官  法官的判斷
不是絕對的   要看個案的差異
請奉勸那個行為人吧  
要是真的做了故事中的言行
跪下磕頭認錯  最可能有效
要是這樣還沒效果
接受現實吧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4-25 13:19:07

其實這件事小弟考慮了很久~不曉得該不該說~
之前發生那兩件事情之後~想不到後續還有~
那就是我死黨他岳母考慮他們說的以下條件~
(如果說我死黨對他岳母沒有性侵成功~
但事後他岳母向他索討5千元費用~
我死黨卻回他岳母說~要5千元可以~
但是要跟他打一砲才願意給她~)


《 本帖最後由 s5162002 於 2011-5-9 02:06 編輯 》
作者: jong    時間: 2009-4-26 02:33:28     標題: 回覆 #10 s5162002 的帖子

1. 不論"強制性行為被害人"如何?... 強制者, 就已經犯法....
2. 這跟仙人跳不一樣.... 原始起始動機不同!.... 法律, 所謂起始點, 這很重要!
3. 被害人索錢是另一條罪, 但無法免除強制性行為未遂之刑責!
4. 而且現在已經改公訴罪了! 一但告發, 或有政府機關知悉, 就不能和解免除其刑....
5. 如果你的朋友的朋友知悉, 向警察告發, 那也來不及, 一定會被起訴....
6. 除非想要同歸於盡, 否則最後趕快私下和解! 並保佑在法律追訴期間, 沒人向公機關告發!
否則還是被起訴...
作者: 曉參    時間: 2009-4-26 07:14:17

回頭是案
不要一錯在錯喔
作者: 十十人一十    時間: 2009-5-8 01:59:31     標題: 回覆 #10 s5162002 的帖子

刑法小弟不懂,但你朋友與岳母在民法上的關係應屬於直系姻親,就刑法第230條的要件看來,條文中寫的是"血親",並不是姻親.
作者: 隨緣不變    時間: 2009-5-12 20: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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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g88868    時間: 2009-5-16 15:24:57

我認為你朋友禽獸不如,豪無人性,不值得來往,應盡早與其劃清界線。
作者: NO9999    時間: 2009-5-16 17:09:54

我的天啊..這是電影吧...我很難想像有這種荒唐事情...樓上幾位大大都已經回覆的完整..小弟補充一些..如果後續..岳母答應發生關係..除了構成親屬嚴禁之外還有通姦.....我建議你請朋友去看醫師吧..這很不ok..而且為了家庭和樂應該要跟岳母保持距離....天啊 ....扯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5-19 02:05:47

就在這個月初~我死黨跟他岳母去賓館完成了性交易~
而我死黨事後也確實付給他岳母一萬元的金額~
事後他告訴我~他岳母說如果下次還想要的話再找她~
但是一樣要付錢給她~並對他說千萬別讓任何人知道~
聽到我死黨這樣說~我還真替他擔心事情會被戳破~
真希望我死黨他別再一錯再錯了~回頭是岸阿~!!
但不曉得我死黨跟他岳母這樣到底犯了幾條罪~?
作者: anglewing    時間: 2009-5-24 05:19:45     標題: 這什麼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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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8825252    時間: 2009-5-27 23:26:00

天阿..
我有沒有看錯阿..

這應該是A片才有的劇情吧..
花一萬塊上一個40好幾的女人?

他岳母是像劉X零那種條件嗎?
花一萬塊都可以開學生妹了
作者: s5162002    時間: 2009-5-31 18:05:07

樓上的大大~試問一下~?
如果我是當事人你認為我還會發表這文嗎~?
更何況我可不想以身試法~
那是多麼丟臉的事情阿~拜託~!!
作者: NO9999    時間: 2009-6-4 21:56:41

有罪...1通姦...2構成妨害善良風俗...3良心.....應該還有4..5..6..不過看到這個我已經說不出來了...我願意承擔禁言的結果....我要大聲的說....真是畜生....(現在已經一罪一罰了....我希望可以罰多少就多少...真是可憐的老婆)

《 本帖最後由 eno9999 於 2009-6-5 23:21 編輯 》
作者: 人師法雲子    時間: 2009-6-4 22:08:41

天啊...還有劇情的...這是什麼世界啊....= =
作者: balaking    時間: 2009-6-8 04:27:43

這個是情色文學區的內容吧...真的假的啊?

我沒法律專長~無法提供建議
但是以道德觀點來看
你這位朋友是不是該去看心理醫生了?
喔~還有岳母也該去吧?

有些文章看看可以
現實中發生...是讓人...不舒服的也...
作者: seizaibaoXzzz    時間: 2009-6-8 1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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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62006    時間: 2009-6-8 23:43:01

我想應該是已經犯法了吧

這世界真是無奇不有
作者: 最愛拖鞋    時間: 2009-6-9 00:37:35

這問題實在是很值得討論   看來看去應該都有罪行可以處罰   所以還是靠自己最實在啊
作者: 213331    時間: 2009-6-9 02:41:34

一樣算是性侵罪吧!!

天啊 現在社會真的是什麼誇張離譜的事都會有

這位女婿真叫人無言 太畜生了吧!!
作者: william810    時間: 2009-6-10 11:31:52

大大應該這樣跟你朋友說:
1. 如果他不希望東窗事發而毀了他的家庭, 那他最好就此打住, 否則萬一被他老婆發現了
    這樣難堪的事, 我想他老婆是會受不了的
2. 他丈母娘或許餘韻猶存但畢竟是自己的長輩, 這已是亂倫的行為, 傳出去對他自己也不
    光彩
3. 除了上述大大們所回覆的法條之外, 他還犯了通姦罪, 若他太太知道了也可以告上法院
    的
作者: 情人劫    時間: 2009-6-20 21:2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jojo33458    時間: 2009-6-29 13:44:16

不能告他了吧

岳母都答應讓他打一炮了

5張藍色小朋友也給了

應該是告不成

雙方都有達成「共識」阿
作者: sugt2004    時間: 2009-9-8 16:07:51

我認為你發的文都怪怪的....有點不真實
作者: ujm    時間: 2009-9-8 18:24:29

=  =
很無言耶
怎麼岳母最後也變得是非不分
還有你的死黨怎麼也這樣
作者: kengogogo    時間: 2009-9-13 03:10:15

我看之後可能構成通間姦罪吧
她也無法告她強制性交未遂了吧
第 230條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如果是告訴乃論的話 因該不會有  不然兩人和致這一條
依社維法 她岳母也可能構成意圖得利與人姦宿
最後結果不是單純的性交易嗎
我是新手 只能回答這樣 但通姦罪至少會有吧
這問題當國考題目 不錯呦
作者: staro925    時間: 2009-9-27 22:58:46

有沒有最事一回事

道德淪喪到這種程度

給錢就可以上
那他娶妳女兒幹麻
那男的又結婚幹麻
作者: 432189432    時間: 2009-9-28 19:44:41

有病?

什麼家庭啊
那當老婆的好可憐
作者: 劉又鈞    時間: 2009-10-24 02:28:08

奇怪的關析....我想再過一陣子..應該不用在付錢了...
作者: love1906    時間: 2017-2-12 15:00:54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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