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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買動物是笨蛋?! 狗商毆打志工 [列印本頁]

作者: 艾涅涅涅爾    時間: 2009-7-21 20:18:21     標題: [轉貼]--買動物是笨蛋?! 狗商毆打志工

買動物是笨蛋?! 狗商毆打志工
這是新聞的標題

台北水族暨寵物用品展已經落幕,不過前天卻發生狗販和流浪動物之家志工互毆事件。
流浪動物之家在展場以「認養做好事又不用錢,買動物的是笨蛋」的海報宣導寵物認養,
引起賣狗攤商不滿,將志工拖到場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雖然和解,但遭打的志工氣憤難平。


流浪動物之家志工林群雄,當場被賣狗商的兒子還有友人包圍,對方先扯領接著扭打,
完全不顧一旁的展場保全。寵物展竟然演變成全武行,問題就出在這張海報,
流浪動物之家在展場上宣傳「認養做好事又不用錢,買動物的是笨蛋」,
怎麼看都讓對面賣狗的攤商不順眼。


林群雄實在氣不過,把整個被毆打的過程都PO上網,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聲援,
批評賣狗商實在太扯,力挺他到底。雖然雙方當天在警察的協調下已經握手言和,
不過林群雄還是希望對方不要反悔,否則不排除提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楊淑芃、陳一松)


提倡認養取代購買是好事 也是這幾年來 大家一直在推崇的
不過也不需要去說  買動物的是笨蛋  買賣這種事情 雙方高興就好
我們只是盡量宣導"認養取代購買"
不必要去批評狗商還是怎樣
只是把好的觀念帶給大家
還是建議"認養取代購買"

《 本帖最後由 艾涅涅涅爾 於 2009-7-22 02:39 編輯 》
作者: 小神廚    時間: 2009-7-21 22:28:21

何必這樣呢 只要有新好好照顧寵物
用領養跟用買的有差嗎 想買的還是會買
作者: 笨小弟    時間: 2009-7-21 23:56:47

我也認同領養才是好的
像我家的黃金就是去領養的
雖然很頑皮不聽話
但我們還是很愛牠呀~!
最近才把他毛剪光光
看起來又醜又好笑
但天氣熱沒辦法

之前很多人看到哈士奇 黃金小時候很可愛
結果養久了長大了卻沒地方沒時間照顧
就找地方亂丟
導致被抓走等安樂死

不管是領養孩是買狗
愛他才是對他最好的保護
作者: EWSN    時間: 2009-7-22 00:59:20

凡事不要做過頭    你有你的主張  你不買狗用認養這是好事
但也不要妨礙別人賺錢   人家也是為生活  
寫標語  請大家勇於認養照顧流浪狗  就好       你寫個買狗是笨蛋   唉       你找麻煩嗎
   幸虧都沒事     凡事請三思而後做
作者: 艾涅涅涅爾    時間: 2009-7-22 02:36:31

原帖由 EWSN 於 2009-7-22 00:59 發表
凡事不要做過頭    你有你的主張  你不買狗用認養這是好事
但也不要妨礙別人賺錢   人家也是為生活  
寫標語  請大家勇於認養照顧流浪狗  就好       你寫個買狗是笨蛋   唉       你找麻煩嗎
   幸虧都沒事     凡 ...


標語不是我寫的
都說是新聞了
已經特地為你放大了


《 本帖最後由 艾涅涅涅爾 於 2009-7-22 02:40 編輯 》
作者: mts00221    時間: 2009-7-22 14:13:55

我是覺得雙方多有錯因為那位志工標題真的
寫的太白了(買狗是笨蛋)難怪會被賣狗的拖去打
而且那些賣不出的狗之後也不知道會被弄到
哪裡去?!雖然賣狗商打人不對,不過今天那位
志工是賣狗商說不定他也會打人吧!
作者: Msv    時間: 2009-7-23 06:00:43     標題: 回覆 #1 艾涅涅涅爾 的帖子

沒有買賣 就沒有殺害..

這句話真的很有道理 用在狗身上也可以

如果今天 寵物商賣的小狗 長大了還賣不出去 下場會是什麼???

我有聽過最誇張的 就是 灌他餿水 養肥他 賣給香肉店

用來繁殖小狗的種犬 也是打針吃藥 不停的繁殖 繁殖越多賣越多錢 (不肖狗商 並非全部)

狗商經營不善 (社會新聞時常有出現 一堆狗兒 被倒閉的賣狗商人遺棄)

最後如果有人領養 就是被安樂死

如果沒有人買賣 的確就沒有殺害

可是如果今天只要有人想養狗 可是 沒有買賣這種事情 已經流行整個世界了

想買狗找沒有...還要去求有狗的人生給你一隻小狗= =

品種變的稀少=  = 那也是會發生的  某某品種 絕種XD"

所以是不太可能 停止買賣這種事情 因為到時候 如果有法律規定 不得賣狗 相對的就是 高獲利 高利潤 就會有黑市鋌而走險

所以怎樣都不可能 停止住買賣的行為

"買狗的是笨蛋"這句話的確很有意思

買一隻寶貝蛋回家 小時候要把屎把尿的 然後又調皮搗蛋

帶出去 跑翻天

打針 買飼料 買玩具 送美容

生病了 主人也難過

死掉了 都快哭死了

的確是花錢找罪受XD

P.S.......小弟我可是養著 哈士奇(不純的沒人要)  約克夏(不純的沒人要)   雜種狗..數隻的 都沒花錢

可是我還是很愛狗XD..
作者: 夏天的海岸    時間: 2009-7-23 22:41:18

志工擋人財路~
當然會被打囉~~~
作者: 威猛哥    時間: 2009-8-7 20:13:55

哀哀= =
這很難說吧
領養是愛心事業
但是...賣狗商也..
我不知道
反正都好啦~~~
作者: loudangyan    時間: 2009-8-8 22:45:11

購買寵物前應該三思啦

養寵物我都是自己撿的 或跟朋友要的

最好去中途之家領養做愛心又不花錢 這樣就可以減少買賣

狗商的行為不足取 但也沒必要斷人財路 畢竟這是社會的型態 有市場就有販賣
作者: s8899    時間: 2009-8-15 17:12:51

雖然打人不對
但那個標語寫得不是很適當
被打也不是沒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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