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手機掉了,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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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aoaosos
時間:
2009-7-31 20:38:01
標題:
手機掉了,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不是要觸霉頭,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絕對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 ... 67&is_history=0
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五十六條之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服務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
手機為現代人出門或溝通的工具,惟手機上有著個人的通信秘密若手機遺失的話而被他人所持有可能犯刑法之罪。
作者:
leehom0430
時間:
2009-7-31 22:15:21
哈哈
那些曾經拿過或撿過我的手機的人
你們完蛋啦
哈哈
我有大絕招啦
你們死定囉
呵呵
^^
作者:
weier
時間:
2009-7-31 22:50:51
先報案是對的.但是報案後,警方會要求做停話的動作吧,接著拿著三聯單(上面有時間)去跟業者請求明細後,接著只要是你報案後的金額,才會算是業者吸收的吧@@?
而所謂申請到真正停話的12個小時是"緩衝期".以防止你的電話找到了,但是SIM卡卻被鎖死(就像信用卡如果掉了,會給一天的緩衝期,但是再緩衝期中間發生的消費事實,就會是業者吸收掉了.這是指真正的遺失卡片情形).
所以 報案跟申請停話,還是一起做吧~別想說能懲罰到壞人,畢竟大官的親戚還是很少的~破案沒那樣容易.
作者:
色手座
時間:
2009-8-1 00:23:41
簡單來說,
法律是給有錢還有懂得人玩的,
不然六法全書還有每天不斷修法的律條,
普通人怎麼會去懂那麼多,
所以通常一個法律規定,
就會讓你求償無門了.
作者:
vvk
時間:
2009-8-1 21:38:38
感謝大大分享喔!一般人遺失手機大多都是打去給電信業停話..
作者:
smiler99
時間:
2009-8-1 22:10:46
這確是很重要的資訊 手機掉了確是很麻煩
到派出所報案就對了
作者:
s0801122
時間:
2009-8-2 00:55:45
法律常識果然還是要了解阿
要不然就要變成冤大頭了
作者:
0955901664
時間:
2009-8-5 18:04:08
如果遇到濫警察怎麼辦!他不開單?我們又該如何?
作者:
aaa12331
時間:
2009-8-5 18:05:16
非常謝謝你的分享 讓我了解的更多
作者:
bibi0308
時間:
2009-8-7 00:51:51
很有用的資訊
現在人手一機
所以發生掉手機的狀況也特多
每次掉手機就只知道要打給電信業者停話
但是如果這期間手機被盜打
到時候該不該付錢就會有爭議
作者:
junkie
時間:
2009-8-11 03:29:51
看來這招得好好記起來
未雨綢繆
作者:
克翰兄
時間:
2009-8-11 21:55:16
7萬多打情色電話...
要打多久才能打到7萬多阿
作者:
isme0523
時間:
2009-8-11 23:46:32
非常謝謝你的分享 讓我了解的更多
感謝大大分享
作者:
f1660993
時間:
2009-8-12 01:05:26
大大智慧親身體驗,提供這磨好資訊,給大家分享,功德無量,感恩的心長在你我。
作者:
sharpSTT
時間:
2009-8-12 02:01:26
雖然我沒遺失過手機
但是身旁的友人全都是大頭鬼!!!
十分的粗心
更是有人遺失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就草草了事!!!
現在我知道這些程序後,也許就能幫助更多朋友了
作者:
yoyoyo940
時間:
2009-8-12 10:36:52
GOOD這點幫助很多手機吊的人
作者:
kis520703
時間:
2009-8-14 23:12:44
努力賺積分~~
感謝大大發出好文章來分享
作者:
冰月
時間:
2009-8-23 01:40:02
謝謝大大分享了
以後我手機掉了就知道怎麼處理了
趕快來去告訴朋友
作者:
mblivy
時間:
2009-8-23 06:48:02
如果沒有去注意到這些小細節!~~
說真的吃虧的還是我們這些消費者~~
只是我們都習慣省時間~~
懶的去報案~~
都直接打給業者 說要停話而已~~!!
《 本帖最後由
mblivy
於 2009-8-24 01:05 編輯 》
作者:
panghuu
時間:
2009-8-23 22:03:45
停話的原因是因為不讓被撿到的人蹈打吧? 如果不停話心理會覺得毛毛的.
作者:
waiwtfwtf
時間:
2009-8-23 22:10:21
原來可以這樣做 真的顛覆了一般的常識
又或著大家只一昧的這樣做 卻不曉得可以這樣完
作者:
a9101214
時間:
2009-8-24 17:51:03
有些東西不弄清楚就會變成冤大頭
作者:
boom900910
時間:
2009-8-25 11:52:16
話說我看到這篇太慢,,,鳴我前幾天手機才掉的說
作者:
墮落羽翼
時間:
2009-8-25 13:13:59
東西遺失報案是正確的
尤其是手機 可能會拿來犯案
不過 在這邊順便教一下
打開手機按"*#06#"
會跑出15數字 是手機的序號(每一台都只有一個)
大家可以先寫下來 放在皮包!!
要是不小心不見
報案的時候 順便警察 只要小偷開機
就一定查的到!!
作者:
870717
時間:
2009-8-27 16:03:20
感謝大大分享喔!一般人遺失手機大多都是打去給電信業停話..
作者:
jason50705
時間:
2009-9-10 23:34:29
太屌了 我喜歡這則 完全沒概念的說 謝謝~
作者:
qazjken
時間:
2009-9-11 11:13:29
業者都馬是在騙錢 坑錢的 謝謝大哥有這樣的方法
作者:
aaron8361
時間:
2009-12-27 22:11: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瘋狂奇蹟
時間:
2009-12-28 10:18:53
希望這種倒楣的事還是不要發生的好
作者:
rc3358
時間:
2009-12-28 16:30:50
實用的資訊 小蝦米才有能力對抗大鯨魚
作者:
sss9gt
時間:
2009-12-29 16:35:01
感謝分享 只是手機最好還是不要遺失了 比較好 省的麻煩
作者:
陸佰
時間:
2010-1-2 14:36:02
真是不錯的方法呀真是好用耶
作者:
s70006a
時間:
2010-1-4 20:52:07
標題:
哇塞!
這個知識還真重要
真棒
下次被偷遺失後~就可以使用囉
作者:
卡比之星
時間:
2010-1-17 11:58:40
下次掉手機就不怕了 盡量給他打
作者:
愛肥婆
時間:
2010-1-17 16:01:25
感謝再感謝 謝謝分享感謝再感謝 謝謝分享
作者:
逸帆
時間:
2010-1-18 14:16:33
此篇文章已經被廣泛貼過~而且也經過網路追追追的求證之下~
各位大大 手機遺失首先一定要去停機!!然後報案
我們有保管手機門號之責任~被盜打了是遺失者跟竊賊之間的問題
系統業者仍然有權利要求申辦者負責!!
大大分享是好事 但是發文之前要求證會更好喔^^
作者:
simon69111
時間:
2010-1-18 15:38:32
哇 !! 這真的 是 經驗談 !
三連單 真的是一切 依據!~
其實 小車禍擦撞 最好也是 !~ 開三連單 ~~才保險
作者:
soso水水
時間:
2010-1-19 18:53:41
感謝大大的分享 沒事真的要多爬文教^^
作者:
mystery153
時間:
2010-1-24 02:34:44
手機掉了不是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
我們常把資料留在手機上.如:親友電話號碼.客戶通信資料..
最怕這些資料被流傳.被惡意使用..
這些問題的善後才是傷腦筋...
作者:
AT8951
時間:
2010-1-25 21:56:45
原來可以這樣 = ="
之前有掉過手機
不過想說手機爛就停話了
也沒去報案
想問如果去報案了對方沒有惡意亂打電話
只是拿去用 !
那我靠警方找到了這個人 我可以要他歸還我手機
卻不讓他留下案底嗎??
作者:
小大杰
時間:
2010-1-26 08:23:44
真是受益呀,我會告知大家的啦
作者:
len0213
時間:
2010-1-29 09:49:31
我之前也掉了一支手機
只有打去停話
並沒去報警
好加在,沒事
作者:
mystery136
時間:
2010-1-29 10:02:07
我手機之前才剛調說
沒有看到這篇= =
作者:
KEY200
時間:
2010-1-29 18:48:05
我各人想法,手機不用買太好,遺失就不會心疼
我曾同一支手機掉三次,都能找回,就因為手機很普通
漂亮,貴重手機,就要機不離身
作者:
kengogogo
時間:
2010-1-30 15:17:58
謝謝大大 提供這重要的訊息
作者:
eggcake123
時間:
2010-3-6 20:18:15
謝謝你提供這個方法,可以給大家更有概念。
作者:
陸佰
時間:
2010-3-6 22:56:46
真是不錯耶提供訊息給予知道呀
作者:
黑哥大佬
時間:
2010-3-6 23:33:16
原帖由
0955901664
於 2009-8-5 18:04 發表
如果遇到濫警察怎麼辦!他不開單?我們又該如何?
不開單可以去申訴 或找 鄉裡的村長 里長 或代表議員的 尤其是議員
她們最喜歡藉由這種藉口去稿小員警來炒新聞
最後一招 也是最慘忍的找水果日報 你敢爆他敢報~
作者:
小貝勒
時間:
2010-3-7 21:03:39
謝謝大大分享,感激不盡,---> 報案三聯單,
作者:
羽山
時間:
2010-3-11 14:20:49
謝謝你的分享
手機掉了只會去停話而已
又多一些知識了
作者:
holo2530
時間:
2010-3-12 00:55:08
感謝大大分享喔~我如果遺失手機應該都是先打去給電信業停話..嘿黑學到了一招!
作者:
n54122
時間:
2010-3-28 11:21:45
還好友呢這篇文章
這樣我就了解
感謝大大你的分享魯
作者:
藍焰琉璃
時間:
2010-3-28 14:21:56
原來還有更好辦法喔!!
我以前都叫丟了手機的人比快
快斷了sim卡
在別人打爆妳的電話以前............
現在有更老的辦法了
順便告訴大家
手機親人的電話不要打例如爸爸、媽媽之類的
因為詐騙集團可以利用這些線索幹壞事
小人無窮多
保護自己最重要
作者:
ian5343
時間:
2014-4-23 18:08:14
這個很久就回鍋過了
作者:
e7922469
時間:
2020-3-6 03:25:47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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