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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通違規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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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YOTM
時間:
2009-9-15 15:46:43
標題:
交通違規小常識
一般超速違規分速限50、60、70公里、大多數人都會加計10公里、例如50+10公里=60公里超出了才算是超速違規、錯!按交通違規法令是加計10%=55公里、超出就算是違規、小心!夲人被開罰單過,心很疼。分享大家
作者:
ebq189
時間:
2009-9-15 16:59:49
是這樣喔??哇勒....我不就常在超速....謝謝你的分享,這樣以後我就要注意了...
作者:
c.king
時間:
2009-9-15 17:53:42
好像真的是這樣耶!但是有些路段的限速真的太龜爬了啦!連腳踏車都會超速好不好!
科技進步了~政策卻老是停留在3輪車時代....哎!!
作者:
yeh1209
時間:
2009-9-16 10:04:16
感謝提供~不然我還在計算+10公里說~
不趕時間, 就開慢一些吧~
作者:
dragon1225
時間:
2009-9-16 21:55:08
喔 原來是這樣阿 那要特別注意囉
作者:
林仔
時間:
2009-9-21 21:54:19
感謝這有用又省錢的資訊,我以前也是以加計10公里計算。
作者:
b23568947
時間:
2009-9-22 00:13:58
是喔~!!還好有看到這篇~!!不然1200又飛了~以後會注意感謝分享~!!
作者:
廟街十三少
時間:
2009-9-22 00:22:52
慢慢開!十次車禍九次快..小心駕駛耶
作者:
gnking
時間:
2009-9-27 08:10:56
原來是這樣喔我一直以為+10公里耶
作者:
staro925
時間:
2009-9-27 21:50:58
我家人都跟我說是+10公里
看來很多人都誤會很大了
還好有看到這篇才矯正過來
作者:
999kc
時間:
2009-10-4 21:58:17
挖哩勒 都被誤導了
幸好我都在標準內行使 沒多加10公里
紅單好收錢難鑽阿
作者:
CBHU
時間:
2012-1-1 15:21:17
是這樣子沒錯
像我們聯結車載重為35頓
然後可以多載10%
所以上地磅時超過385頓時
就超載了
作者:
ddmilk
時間:
2012-1-1 18:09:06
大家都是以高速公路的標準看待
誤以為在市區可以比照
所以大大所言
正是提醒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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