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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時事] 「雨刷」爆內幕 打假球 張誌家每場拿百萬 [列印本頁]

作者: sani80172    時間: 2009-12-17 15:13:59     標題: [新聞時事] 「雨刷」爆內幕 打假球 張誌家每場拿百萬

中華職棒La new熊隊前投手張誌家涉打假球案,案情有重大突破!檢調日前突破打假球集團首腦「雨刷」蔡政宜心防,蔡咬出月薪19萬元的張誌家從去年4月起幫他打假球,每場代價高達100萬元,還透露張曾自爆另由一名已退休的職棒球員牽線打假球,加上白手套黃俊中供稱目睹張向蔡政宜收100萬元,檢察官認定張誌家涉案更明確。

蔡政宜供稱,去年初他叫熊隊前投手黃俊中試探張誌家有無意願配合打假球,黃回報說,張告訴他,曾由一名退休球員牽線打過假球。蔡說,他聽到張已有前例後大喜,叫黃盡快安排和張見面。去年4月,黃俊中回報張誌家已同意打假球,他立刻叫黃帶張到他朋友位於高雄市武慶二路一家「打鐵店」的小房間碰面。

張說手頭緊希望先拿錢
      「雨刷」蔡政宜咬出張誌家答應打假球,每場代價一百萬元。資料照片
蔡政宜供稱,當天張誌家坐下後,他親自掌壺泡茶請張喝,接著問:「我希望你能幫我忙,打放水球。」張爽快地說:「可以啊!」還主動問:「如果我配合的話,每場放水球的價碼多少?」他伸出食指說:「成功的話,100萬。」意指上場投球時,若願配合贏球或輸球,或讓比賽輸贏的分數落在指定範圍內,就可拿100萬元。
沒想到張誌家當場向他表明最近手頭緊,很缺錢,希望先拿100萬元,他二話不說,轉身拿出預備好的100萬元現金,放進紙袋交給張。
蔡政宜還供稱,配合打假球的熊隊大咖球員除張誌家外,還包括已離開熊隊的馬丁尼茲、魔銳、羅銳、巴克斯等4名外籍投手,他們月薪約1萬2500美元(約41萬元台幣),每場放水球的對價是美金2萬至4萬元(約65萬至130萬元台幣)現鈔,而那間小房間不僅是他集團成員平日聚會喝茶的場所,也是拿錢給其他熊隊球員的據點。


該輸卻贏讓雨刷賠千萬

至於張誌家究竟幫他打過幾場假球?共收了多少錢?蔡政宜供稱記不得詳細比賽日期,只記得去年4月張答應配合的第一場比賽,他明明叫張多投好球,讓對手打安打,或故意保送打者,讓熊隊輸球,但結果竟是熊隊獲勝,害他賭輸了1千多萬元,又氣又嘔,那場球他就沒給張一毛錢。此外,黃俊中還供出雨刷集團為籠絡張誌家,曾過戶雙B轎車給張,並幫他代繳車貸。
針對相關指控,《蘋果》至今零時截稿前,聯絡不上張誌家,無法取得回應。他上周應訊堅稱雙B名車是自己買的,也沒收蔡政宜百萬元,卻不否認彼此有借貸關係。檢方認為張不是菜鳥,明知對方身分,不但不迴避還借錢,事後又提不出可信的還款紀錄,加上蔡政宜和黃俊中的供詞大致相符,因此認定張借貸之說只是掩護收錢的藉口。
對於張誌家被爆打假球價碼100萬元,張的律師蔡瑞麟說:「我沒辦法證實或回應這件事。」熊隊副領隊蘇敬軒說:「他已被開除,不是我們的球員,再也沒有什麼好回應了。」

證明拿錢即觸詐欺罪
張誌家上周被以8萬元交保後遭熊隊開除,有網友質疑檢方認為張就算沒打放水球也涉嫌詐欺,看得霧煞煞,網友chinserna說:「詐欺假球集團嗎?」據辦案人員透露,雖然張誌家不認罪,但檢方策略是只要證明拿錢屬實,還是涉犯最重可處5年徒刑的詐欺罪,只是被害人從簽賭站業者與賭客,變成雨刷集團首腦蔡政宜。
至於被爆收錢打假球的4名洋將,都已離隊至少一年,其中最有名的是35歲魔銳,他曾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出賽42場,戰績2勝2敗,防禦率4.98,2002至2003年以「世介勇」之名在牛隊登錄出賽,2003年是中職救援王,2006年以魔銳為名在熊隊登錄出賽,拿下14次救援成功,隔年威力下滑被釋出。另外,32歲巴克斯2006年加盟熊隊只出賽3場,投了7.1局竟投出10次四壞球,防禦率高達7.36,很快被解約。
熊副領隊蘇敬軒昨說:「如果查證洋將有問題,會設法知會該選手目前所屬的職棒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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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99以前就打過放水球了阿....
還有一堆洋將也打放水球
看來劉老闆又要傷心了..
作者: 酒魂    時間: 2009-12-17 15: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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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魚人    時間: 2009-12-17 16:02:42

嘆!這個社會真的變了 為了錢什麼事都肯做 敗壞社會風氣 這種陋習不改 台灣很難能重新站起來
政治 體育  各方面競爭的選舉與比賽 都要改進阿 台灣加油!
作者: 生人勿進    時間: 2009-12-17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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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琉塵    時間: 2009-12-17 19:23:23

原帖由 生人勿進 於 2009-12-17 18:44 發表
三餐老是在外~打球打到假賽~假賽假賽假賽

這位大大實在是太有創意了

不過老外...真得讓我們失望了

曾經是那麼風光的球員

如今可能變成沒球可打..
作者: 學兔    時間: 2009-12-17 20:39:09

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為了錢而毀掉自己的棒球生涯
值得嗎?
作者: oner    時間: 2009-12-17 21:19:38

該怎麼說~體壇這種事情為什麼會發生~運動員的生涯是多長~

也只有幾個明星球員的薪水高~會發生這種事是一定的~
作者: yenchen009    時間: 2009-12-17 23:23:39

原帖由 oner 於 2009-12-17 21:19 發表
該怎麼說~體壇這種事情為什麼會發生~運動員的生涯是多長~

也只有幾個明星球員的薪水高~會發生這種事是一定的~


所以因為我的生命可能不長,
我就可以去搶家劫舍享受花花世界…
因為我薪水不高&生命可能不長啊!?

所以我去偷拐搶騙作壞事賺錢是事出有因,
是OK的…!?
作者: 東元    時間: 2009-12-18 01:03:32

他們這堆打假球的..搞掉的不是自己的工作..
而是未來的信用.名聲..
用再多錢都買不回來了..
這真的值得嗎?
作者: 1111111    時間: 2009-12-22 22: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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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p1236xp    時間: 2009-12-23 15:15:13

台灣加油 職棒加油 大家加油
作者: laingboo    時間: 2009-12-24 00:28:38

原來最重只判五年而已,假釋一下關個三年就出來了,難怪一堆人要打假球,法律判的太輕了啦!
作者: lovepenny    時間: 2009-12-24 21:30:35

人真的不能有貪念,為了想要一步登天
選擇打假球,賺更多錢
毀掉自己的未來~~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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