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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悲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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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妖媚
時間:
2010-1-15 04:50:54
標題:
悲哀阿
今天起了個大早 心情非常的好 準備要去上班
一直從早上到快接近中午都沒什麼特別的事情
不過心情依然是非常的好 但是,悲哀的事情
即將發生 接到了一通電話 說要訂飲料(我是做飲料店的)
一口氣訂了三十杯 店長心情好 於是 店長叫我去外送
一個人載著三十杯的飲料騎車 說實在的 有點困難
所以我騎的很慢 悲哀的事情也離我越來越近了
當我騎到快要到達目的地的時候 悲劇 發生了...
有台摩托車闖紅燈從我旁邊直直的撞過來
我的三十杯飲料呢 毀了 店裡的車 也毀了
不過我人只有擦傷 當我告知店長的時候
店長愣個三秒 也沒有問我怎麼樣 就開始批哩趴拉說了一堆
說到最後 飲料要我賠 車子也要我賠 這是什麼店 我被撞了
一點關心之類的話都沒有 別說撞我的人 她老早就跑掉了
車牌也沒記到 真的只能算我倒楣了 真是夠悲哀的一天...
謝謝各位!
《 本帖最後由
妖媚
於 2010-1-15 23:09 編輯 》
作者:
阿比兄
時間:
2010-1-15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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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安安子
時間:
2010-1-15 11:37:42
我也同意該是離職的時候,祝你早日康復。
作者:
家的感覺
時間:
2010-1-15 14:37:43
如果是我會不要做了
但是相對的我也部會讓我老闆好過ˇ.ˇ
因為太冷血了
而我對於無情無義之人
通常不用對他有情有義
這才是人生哲學
作者:
bluesa
時間:
2010-1-16 00:20:31
天外飛來橫禍
這表示 往後這年 應該會很平安的渡過吧
篇題 抱歉
這個老闆...也太誇張 只是把人當作工具使用
我納悶一件事 難道就不能一次送10杯 分三次送嗎?
換個角度想 三個不同的人 都叫10杯 外送本來就有意外 還要員工負擔
要把責任歸屬 區格可以 福利要有 勞健保 加班費 外送油錢 有的沒的
要計較來阿!!!!!!!!!!!!!!
作者:
supermaaan
時間:
2010-1-16 01:26:51
加油 加油!!
一定要幫樓主加個油,工讀生真的很沒保障,永遠都只有吃悶虧的份,
就算做的要死要活,在老闆眼裡還是...應該說老闆根本不放在眼裡,但出了差錯,卻又特愛用放大鏡檢視你,
不過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還好你沒因為這個爛老闆受重傷,不然超不值的...
總之,希望你下一個工作可以遇到好老闆!
離職原因你可以寫上:老闆枉顧員工性命,被撞還要賠飲料錢,修車費! 泯滅人性!
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0-1-17 18:59:48
很多大企業都是萬丈高樓平地起,除了老闆的努力外也跟他們面對員工的氣度也有關,因為所謂投資可不止是金錢之上,情、義的付出也是一種投資啊。
有機會就換掉工作吧,他無情你也別待念什麼了。
祝福你。
作者:
豬腳麵線王
時間:
2010-1-19 20:52:44
人在做,天在看,好心有好報,小傷而以,忍忍吧!老天會還你一個公道,讓你找到好老闆!加油!
作者:
Leo-W
時間:
2010-1-19 21:20:28
要送外賣 , 老板沒有保意外險嗎 ? 這些勞保有給付喔 ~
要知道如果你的公司是按規定走的話 , 你今天受傷了 , 是可以去醫院看診後用勞保給付
如果員工因公而受傷的話 , 或是在上班時間受傷
雇主理應負責醫療費用 , 請查勞動基準法 59 條 , 如有疑問可打電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洽詢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惟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醫療給付不包括掛號費。因此,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其所需之掛號費,應由雇主負擔。
《 本帖最後由
Leo-W
於 2010-1-19 21:22 編輯 》
作者:
PLAY一下
時間:
2010-1-20 01:13:31
這店長太冷血無情了吧 況且你是因公受傷的 這樣欺負人 會有報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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