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很急很急~~~~~~
[列印本頁]
作者:
秘密喔
時間:
2010-3-3 22:24:41
標題:
很急很急~~~~~~
請問 離婚 證人2位需要到場嗎??還是填資料就可以??
需要的資料~~ 戶口名簿~男女身分證 外加照片各1張 證人2位 但是證人 是一起 到場作證嗎?
以上這樣對嗎??
離婚女方 戶口在男方這邊 需要遷出去嗎?? 晚點遷可以嗎?
請知道的大大們 請說明一下 感謝
作者:
Jason_Wu
時間:
2010-3-3 23:03:43
證人:可不需到場.但需備簽.一般來說是需要雙方證人都到場簽結.
相片:不需照片.現行制度.可使用之前戶政事務所內存檔照片.不過想換張新照也可
戶籍:無所謂遷出的問題.只會從配偶身分.改為寄居.
作者:
秘密喔
時間:
2010-3-4 08:56:25
懂了~感謝你喔 即將脫離單身~~~~~~~
事情還在談~只是先問清楚 以備不時之需QQ
作者:
tgyd
時間:
2010-3-5 20:55:24
請你去戶政事務所.....不要聽信謠言........
[size=-1]
《 本帖最後由
該亞
於 2010-3-5 23:24 編輯 》
作者:
東次的心情
時間:
2010-3-6 20:53:37
首先恭喜你 又拿回了單身證書
現在的你 就好似在高峰上 終於成功的下山了
也或許你在高處看不到整片景色的美
也或許你在高處看到的只是一片光禿禿的大地
即將恢復單身的你
要好好開始考慮未來 給自己一個目標
從零開始學習愛吧
作者:
kuo112
時間:
2010-3-8 22:14:44
1.證人不必到場.戶口遷出須另一方.拿著戶口名簿到遷入地的鄉鎮公所辦理.不遷出就變成寄住.這是我自已的經驗.給你参考.
作者:
choupu
時間:
2010-4-6 22:24:11
很無言阿...畢竟婚姻不是兒戲阿...
若真的無法在一起了...就不要勉強了阿...
離婚或許是個不錯的方法...
但他絕對不是一個最好的方法...
請大大再三思吧...如果有了小孩...那更要替小孩想想阿...
畢竟妳們都是有義務將小孩撫養長大的人...沒爸媽的小孩真的很可憐阿...
作者:
咖啡綠
時間:
2010-4-14 11:53:03
最簡單的事只要去律師事務所就OK了啦.但是協議書須你和她都要有簽章
歡迎光臨 SOGO論壇 (https://oursogo.com/)
Powered by OURSO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