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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體罰~不適用現在了 [列印本頁]

作者: 陸戰男兒    時間: 2010-3-25 11:02:36     標題: 體罰~不適用現在了

雖然自己已經不是學生了,對於老師對學生體罰的作為非常的不諒解,

雖然在我哪個年代被老師打是家常便飯,但是對於小孩的心靈受創是很大的,

不光是如此,小孩是會看樣學樣的,他們認為只要是做錯或者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就會使用暴力,


這樣的行為會延續下一代,也就是現在家暴的問題。


我們做家長的在家裡教育小孩是用愛的教育,結果小孩在學校所接觸的竟然是使用暴力的教育,

這樣的落差很難讓小孩在成長的環境中學習到做人做事的道理,很難想像出社會後變得怎麼樣。

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其實在我們的學校裡還是有許多默默耕耘的好老師,

對於那些只使用體罰的老師們,體罰已經不適合這個年代了,該是使用愛的教育摟。

真希望現在的老師能夠明白.學生往後一生的人格教育發展.
都完全在老師的教導下.

作者: 哇洗大傻啦    時間: 2010-3-25 11:30:47

國中讀的是台南最強升學班,52人考上南一中有38人,都是一鞭鞭打來的,

我們被打不是品性差,而是少一分打一下,

現在是連品性惡劣的學生都不能打了....哀


我也反對體罰(自己慘痛的經驗),所以我不以分數打學生

但是我贊成體罰品性不端的學生

約6年前,有一個學生來到我班,走路像七爺八爺,坐姿像混混,還抖腿

我不動聲色一走過去,大腳一踢踢翻他的書桌,全班嚇呆,(沒看我發過飆),我讓他罰站

幾天後碰到這學生的母親,一直感謝我,說他兒子上我的課之後變了一個人

回家主動看書,跟父母親講話很有禮貌,不像以前像個小太保....

要走之前說:〔老師,該打就打,拜拖您了〕一再鞠躬才離開,

我心想,我根本不會打學生,下次要不要跟她說清楚??


~~~~~

板大,適當的管教是一定要的,否則只會培育出目中無人的下一代

只是〔適當的管教〕的拿捏,有模糊空間,要靠老師的EQ吧!
作者: 神樂    時間: 2010-3-25 12:05:55

理想上就如你所說的
但現實上卻不是如此
我個人認為適度的體罰有助於學生走向正確方向
如果要把家暴視為體罰的複製品
那就太抬舉體罰了
更何況如果這一說法成立
那現今體罰已是少數的現在家暴有跟著減少嗎
學生跟學生間的暴力比起以前更是有增無減
犯罪年齡不斷的下降,請問一下您有想過為什麼嗎
小孩子就像一張白紙.初期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又因為每個小孩子的個性又不一樣
糖果和鞭子就更顯的重要
有的小孩子是需要糖果的誘導
有的小孩子是需要小小鞭子的威嚇
這才是符合人性的條件
雖然我上面說需要體罰,但是建立在一個建全的狀況下
並非那種極積進或近暴力似的管教,這點我要先聲明
現今人權抬頭的狀態下,廢除體罰的聲音中
有誰想過小孩子的行為偏差後
父母都沒有空,老師只能柔性勸導
小孩子變的我行我素,
學習其它小孩的暴力行為(因為看起來很帥)
學習它小孩的犯罪行為(因為有錢可以買東西,可以出去玩,犯了罪也會輕放)
要求人權(這點看似正確.但小孩子真的懂人權是什麼嗎,要出來的東西真的會是符合人權的嗎)
沒有鞭子的社會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社會體系的成果
那只有在理想中的社會才會出現
當大家在高喊任何東西的時候
請好好思考如果你是當事人會有什麼現像
有聽過現在很多上課小孩無視老師的各種奇怪的現像嗎
不能體罰的老師只能用愛的教育
但愛的教育能有多大的效果
如果你是老師只有愛的教育就能引導學生到正確的方向嗎
很多老師都已經是過一天算一天了
反正小孩出了學校就不是他們的問題了
愛的教育效果並沒想像中的好
更何況一個老師可是要面對一整個班的學生
而且要面對家長的質疑和社會的指責,學校的壓力
在回頭想想看把老師管教的權力拿掉真的是好的嗎
我想答案未必如你所想的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0-3-25 13:47:40

原帖由 陸戰男兒 於 2010-3-25 11:02 發表
雖然自己已經不是學生了,對於老師對學生體罰的作為非常的不諒解,

雖然在我哪個年代被老師打是家常便飯,但是對於小孩的心靈受創是很大的,

不光是如此,小孩是會看樣學樣的,他們認為只要是做錯或者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就會使用 ...

教育基本法

民國 9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第 8 條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第 15 條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第 17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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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一些老師已經被家長告了

作者: aztec065    時間: 2010-3-25 19:34:52

之前在新聞上時常看到老師因不適當的體罰而被迫道歉拉、被家長投訴等等的新聞

老實講,以現在學生管不能管、碰不能碰、打不能打的情形來看,若以後出社會會有多好的品行
我實在是難以相信。適當的體罰我個人是認為合理的,而不是任何的小打小罵都不行,這樣只會
養成學生的驕橫的個性。

像以前的學生,以成績或品行做體罰,你也不得不說,確實有成效。但現在小孩被父母保護得好
好的,但為何現在犯罪年齡有下降的趨勢呢??為何不想想在學校都沒人在管了,出社會豈不鬧得
雞飛狗跳,而家長卻把一切歸為學校疏於管教!?學校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還真是難為了。

體罰,適當便好。若要徹底廢除體罰,我看全天下小孩都可以反天了。
作者: 肯尼    時間: 2010-3-25 21:28:07

人都有劣根性
更不用說正在成長與學習的孩子
根本還不清楚許多規範背後的深意

為什麼我們會訂定"成年"的歲數
因為孩子約莫在那個年紀時
社會化程度有了基本水準
比起從前更懂得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因此"成年" 因此"解禁"了許多行為

體罰的鞭子便是一種孩子懂事前的束縛
在他還不懂得
怎麼去了解與接受"愛的教育"前
必須輔以"鐵的紀律"
要讓他有一種體認
"在不侵犯他人權利的前題下 行使自己的權利 並負擔自己的義務"
可惜我們無法用上面這句話
來安撫一個哭鬧不已的孩子
或著勸說惡作劇的孩子
有的孩子循循善誘
便能接受乖順
有的孩子個性卻不是如此
此時便需要更直接有力的辦法來教導
待時候到了
孩子長成
便有足夠的能力去理解
這項行動背後的涵意是甚麼
道理類似"養兒方知父母恩"

至於新聞上的不當體罰
屬於體罰的極端案例
教師EQ太低
已經從原本的"規範導引"
變成純粹的"情緒發洩"
那種甚至不該叫作體罰
應該稱作"虐待"了...

《 本帖最後由 肯尼 於 2010-3-25 21:31 編輯 》
作者: winger8888    時間: 2010-3-26 00:05:09

我覺得應該把品德教育交給輔導老師....
當然輔導老師要好好接受專門的訓練
不是每一個老師都可以體罰的
我覺得不應該體罰....
應該用別的方式來代替
社區服務阿....之類的
作者: 朱朱七重天    時間: 2010-3-26 02:55: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作者: gtr_nismo    時間: 2010-3-26 10:14:08     標題: 回覆 #2 哇洗大傻啦 的帖子

體罰~我更贊成品行不良者~強制退學制

我讀高二時~有兩個同學在班上玩火~差點燒到我的東西(還跟他們講不要用很多次)

下課老師經過看我表情不爽~我據實以報~那兩個體罰後

我反被班上惡勢力公幹(我那間學校讀書風氣很差)~因為那兩個傢伙做賊喊抓賊~反向全班說我故意亂講

難怪綜合高中部~瞧不起職業類課的人(喜歡耍混混/流裡流氣樣子很欠扁)

更白爛的是~我班上有個同學~他天生講話稍微不清楚~跟班上也沒有過節

班上那批垃圾~喜歡講些刺激性語言+模仿他講話方式~去刺激他(後來他簽志願役)

更誇張是~跑去打機械科的學長~還多打一咧!! (算什麼好漢??)




男生班很團結~不過卻是做對付自己班同學+幹架很團結
其他乖乖牌~都當作沒看到(那種事情不發生在他們身上-不管你的死活)
我對班上也看破


所以我只跟以前當兵同袍連絡~高職的...永遠別再見面!!

《 本帖最後由 gtr_nismo 於 2010-3-26 10:28 編輯 》
作者: 哇洗大傻啦    時間: 2010-3-26 10:22:58

原帖由 朱朱七重天 於 2010-3-26 02:55 發表
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懂不懂真正的愛的意義?
還是只把這種高高的帽子掛在自己身上...以突顯自己的清高聖潔?
而藉以鄙視他人的低下,用以滿足自己內心的虛榮?



+1

誤用[愛的教育]變成放縱,溺愛,毫無規範,沒有約束,犯罪率越來越高啊

在學期間沒能好好接受管教,出社會之後等著讓黑社會或警察管教吧.

大呼[愛的教育]是沒錯,一旦拿這4個字當護身符,恐怕是[害的教育]

身為家長的應該培養下一代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當老師的應該教而不虐,管而不打,罰而不傷,嚴而不暴

雖說時代在變,倫常可不能變呀.
作者: 哇洗大傻啦    時間: 2010-3-26 11:53:20

原帖由 gtr_nismo 於 2010-3-26 10:14 發表
體罰~我更贊成品行不良者~強制退學制



這可不行,如果把品性不端的學生強制退學,萬一沒有輔導入其它學校,

社會上不就多了兩位中輟生,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

很多飆車砍人,結夥搶超商,凌辱小女生的社會案件就是迷途學生犯下的.

對於這種反人格傾向的不良少年應該由專任教師嚴格督導,呈報各地警局

要求他們周末到當地警局報到,溫書,作功課,都可以,這樣可以降服其暴戾之氣

在警局當有機會看到壞人被抓的下場,可收導正觀念之效.


18歲以下的學生是我們大家要好好教育的,這才是[愛的教育],您說是吧.
作者: FISHBONE    時間: 2010-3-26 12:49:49

贊成體罰品性不端的學生 +1

反對的人只要去當當看國中生的老師就可以知道那種感覺了

有時候適當的處罰

真的很必要!!
作者: gtr_nismo    時間: 2010-3-26 14:22:53     標題: 回覆 #11 哇洗大傻啦 的帖子

哇洗大:

         或許你說的沒錯!!   應該要設"專門輔導學校"~專收品行不端的學生吧~!!
避免讓那種學生妨害好學生的權益~!!

我從國中讀後段班(沒錢補習就是這種悲哀)~高職日間部畢業
沒有一天日子好過~班上乖乖牌很怕惹到那種人
萬一不幸被惡勢力看不順眼遭排擠~只能說算你倒楣!!

我也不喜歡讀後段班~我那間國中~當時班上有補習的早就去前段班
跟垃圾環境說~拜拜


我卻想轉也轉不回去前段(當初因為英數太差-國一上就被踢下去)
直到畢業~沒轉回前段班是我心裡遺憾.........

有人吵國中常態編班是否改回能力分班
以我個人經驗~品性分班比較合適~至少想讀書又對念書不太行的人~免受其惡人之擾!!

也不可以用二分法的前/後段(會害到乖學生)法~我曾吃過其虧啊!!

也因為國中環境惡性循環~考上爛高職(分數140分)
班上也有總分100分~也分發進來+發現日間部課程又上些跟專業不相干的543.........
作者: iamawinner    時間: 2010-3-28 01:25:29

我認為是當的體罰對於成長的階段是必要的

否則

以那時候的想法

很難判斷是堆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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